所有关读后感作文8篇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4-04-24 12:01:3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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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关读后感作文8篇

所有关读后感作文篇1

很多孩子的暑假生活被各种名目繁多的暑期班所占有,有的参加英语培训,有的参加舞蹈训练,还有的在学习书法和写作。

但是在杨红缨的笔下,城市小学生马小跳的暑假生活却是如此绚丽多彩,刺激好玩,令人回味无穷。小主人公马小跳的暑假是在乡下奶奶家度过的,在奶奶家有会看门的大白鹅,会捉老鼠的大黄狗,会说人话的鹦鹉、还有痴情的大黑猫,以及有理想的小猪黑旋风等各种各样有趣的小动物。马小跳到了奶奶家一会儿忙着帮助大黑猫追求大白猫,一会儿又骑着小猪到处跑,每天过得都非常开心。

可是,随着他对乡下生活的了解,他发现了种种对保护环境不利的人和事。乡下的农民,有许多人为了增加收入,趁着晚上会到山上去捉果子狸。乡下的野味餐厅为了招揽游客,把各种珍稀国家保护动物捉来,加工成野味。

到乡下的游客,把各种好吃的东西装在塑料袋里喂野生动物,结果鹿妈妈胃腔里塞满了塑料袋,最后被活活饿死了。山路上有各种贪吃的猴子,拦着游客要各种好吃的东西,不给就耍赖……

马小跳是一个对野生动物有着深厚感情的孩子,通过学校的教育,他深知要保护野生动物,我们人类才会有一个和谐的居住环境。因此,他和几个乡下的小朋友一起,和那些盗卖野生动物的人展开了机智勇敢的斗争。虽然马小跳的行为有时显得很幼稚和天真,但他的动机和结果是好的。比如他让小猪接着三轮车,车上坐着时刻准备给小鹿喂奶的大黄狗,旁边还有一只鹦鹉不停要叫着:“小鹿的妈妈哪去了?塑料袋把她害死了!”但是他的行动唤醒了游人的良知,使游人开始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

再如他拿着照相机去拍摄野味餐厅,最后机智地放走了许多珍稀野生动物;他还找森林警察来抓住了私自圈养黑熊取熊胆的农民;他敢想敢为,机敏率性,爱憎分明,智勇双全。一个在学校里的淘气包在暑假里,却用自己的身心捍卫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极大地打击了那些伤害野生动物的大人。读完《暑假奇遇》,我掩卷深思,在我们的学校教育中这样的淘气包肯定不是一个优秀学生,但是通过他暑假的种种表现来看,他的表现无异比优秀生更可爱。女作家杨红缨通过这个故事尽情演绎了一个淘气孩子最本真、最善良、最原始的状态,也许她希望通过这个故事唤醒小读者甚至全社会的人对野生动物的关爱之情,也许她通过这个故事在呼唤家长把富有童趣童趣的生活还给孩子。我知道作家杨红缨曾经在学校里当过六年的小学老师,可以说她青年时期最美好的时光都是和小学生们一起度过的,虽然她现在已经长期不教学了,但是在她的书中,我仍然能够读出一个教师对儿童未来深切的关爱。看来以后有时间还真应该多读一读杨红缨的作品.杨红樱阿姨,送给我们一个全新的暑假观念。

所有关读后感作文篇2

弟我读过“弟子规”这本书,它共分五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是我们的行为指南,都是我们的一面镜子。

当我读到“弟子规”中的“有余力,则学文”,对其意义有了较深入的理解,使我知道品行要好才能学知识,古人非常重视品德,品德不好就不能上学,因为,如果你把聪明拿来做坏事,那么就会毁了你的前途。我要学古人的精神,在学校我要多多体谅同学,理解同学,同学间要和谐;自己做错了事,要认真反省,并加以改正;当自己学习不如别人时,自己要加紧努力,迎头赶上。

当读到“弟子规”中“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这句话,我理解其含义,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这就是,父母叫你,应赶快答应,父母让你做事,不拖拉,不懒散,我想起妈妈让我吃饭时,我是吃了,但慢吞吞,虽说吃饭慢嚼细咽有利于健康,但也不能太慢呀,我下决心要改掉吃饭慢的习惯。学习、做事都要有时间观念,要和时间赛跑。

总之,读“弟子规”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弟子规”内涵丰富,含义深远,我要在日常生活、学习中用好这些道理,使自己成为优秀的人。

所有关读后感作文篇3

文章写了一个独臂乞丐向女主人乞讨,女主人毫不客气的叫他去搬砖,搬完一对砖后才给他二十元钱。乞丐气地说不出话来。但到最后还是很辛苦得把砖搬完了。临走时,他向女主人千恩万页。起初,我很不理解,他为什么谢那女主人呢?为什么还要拿擦黑的毛巾作纪念呢?经过老师的讲解,我终于明白独臂乞丐之所以感谢女主人,是因为女主人教乞丐学会了自尊,获得了自信。证明了自己依靠劳动完全可以养活自己。最后,独臂乞丐成了人才,获得了成功。

在我们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手脚健全的年轻人,有的甚至是风华正貌的少年。他们宁愿低三下四的乞讨,也不愿劳动,丧失了做人的尊严。这些人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双手去获得报酬,用自己的劳动体现自己的价值!

所有关读后感作文篇4

每段历史,都如同人的一段记忆,或许满载荣耀,又或许遍布伤痛。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大部分逐渐被淡忘,直至湮于尘埃。

然而,总有些历史是值得被铭记的,就像总有些记忆是值得被深刻的。《谁是最可爱的人》向我们展现的就是这样一段历史——以一种时代特有的写作方式,简洁却有力。

处于和平年代久了,人们便容易忘记战争年代的苦难和伤痛,甚至忘记那个时代。今天的孩子们往往不耐烦听爷爷讲述那老掉牙的援朝故事;今天的作者笔下,“可爱”这个词大多指活泼漂亮的男孩女孩,而非满身血污的士兵。

曾经的苦难和伤痛必须忘记,因为不放下沉重的过去就无法开创崭新的未来。但战争带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这些,魏巍用文字展示给我们后人的,是在那个战火连天的年代里,什么是珍贵的、值得被铭记的。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背负着党和国家交给他们的沉甸甸的使命和信任,奔赴异国,浴血沙场; 他们身处异常艰苦的生存环境而毫无怨言,乐观向上;他们即使身在千里之外也依然心系故土,热爱祖国。他们就是“我们的战士”,是“我们最可爱的人”。

这群最可爱的人身上,凝聚着那个时代的精神和灵魂。如果有什么是不必刻在石碑上也能不朽的,我坚信——是他们。

所有关读后感作文篇5

很喜欢看书。一天妈妈给我买来了一本厚厚的《西游记》,我一看,高兴极了,就立刻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没过几天,这本700多页的书就被我看完了。

?西游记》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一心想修得正果的唐僧,有能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僧,还有贪生怕死又好吃贪睡的猪八戒。在这些人物当中,我最羡慕孙悟空了。

因为他有一条神奇的金箍棒,这条金箍棒能变得像碗口那么粗,也能变得像绣花针那么细。孙悟空还会七十二变,腾云驾雾,翻一个跟头就能飞出十万八千里。可是最让我佩服的,还不是这些呢!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在陪同唐僧取经的路上,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消灭了许许多多的妖魔鬼怪。

读了《西游记》之后,我想,如果我也能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的话,我要让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没有垃圾,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

我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坏人都抓起来,让这个世界没有小偷和强盗,没有战争,让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所有关读后感作文篇6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是我国的十大名著之一。此书的名字是《杨家将》,内容是杨家人赤胆忠心、精忠报国的经历。里面的人物有元帅杨业,老谋深算的佘太君,还有七个儿子和八妹、九妹。七个儿子分别是大郎延平、二郎延定、三郎延朗、四郎延辉、五郎延德、六朗延昭、七郎延嗣。

杨家人一心保家卫国,却被奸人所害。杨业与辽军拼杀时,因潘仁美是主帅,又与杨家有仇,所以不给杨业救兵,后来被辽军包围,死在李陵碑上。

大郎、二郎、三郎、四郎、七郎在护送皇帝的时候,除四郎、五郎以外别的人都战死了,四郎当了辽国的驸马,五郎到五台山当了和尚,六朗突出重围,再回头找父亲的时候,杨业的头已被辽军砍下来了。后来,杨延昭奋力抵抗辽军,平定了边疆战事,再后来因孟良、焦赞的死过度悲伤去世。

西夏国造反,杨家的杨宗保(杨延昭之子)帅五万精兵来抵西夏十万大军,攻下两座城池,杨宗保左肋中了一箭。后来穆桂英挂帅,与杨宗保联手大破西夏大军,赢回了两座城池,从此边境平定,杨家人受到了朝廷的奖赏和后世的褒扬。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奸人小人很可怕,但好人终将有好报。

所有关读后感作文篇7

上个学期,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

?鲁滨孙漂流记》主要讲一个叫鲁滨孙的人,渴望航海。有一次他在海上遇到了风暴,船沉了,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漂流到了荒岛上。之后,他发现他所乘坐的船漂到了他所生存的小岛附近,并且还有许多可以使用的东西。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还有两只猫和一只狗。然后他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度过了最初遇到的困难。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了18年后,一天,他发现岛边海岸上有一片人骨,生过火,原来外岛的一群野人曾在这里举行过人肉宴。鲁滨逊惊愕万分。此后他便一直保持警惕,更加留心周围的事物。直到第24年,岛上又来了一群野人,带着准备杀死、吃掉的俘虏。鲁滨逊发现后,救出了其中的一个。鲁滨逊把被救的野人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他在岛上生活了28年后,终于看到了一艘商船,就出了船长,回到英国。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鲁滨孙列出了好处与坏处的片段,这让我明白了:最不幸的处境中,咱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安慰的事情。

我很佩服鲁滨孙在困难面前不低头的精神。他在岛上生活28年,不被冻死,饿死,或被野人吃掉,可见他多么自立更生。可在生活中的我正是缺少这种精神。又一次我写数学作业,遇到了一道难题,只想了一会,便不想了。这与鲁滨孙的精神比起来,我多么惭愧。

咱们都要学习鲁滨孙那种在困难面前毫不退缩的精神。

所有关读后感作文篇8

读完《爸爸的荣耀》我并没有感觉它有多动人,我也并未发现它有精彩的情节,夸张的描述,荣耀读后感。但它却实实在在的让我们回到童年,那个已经消逝在岁月中的日子!那个记录了哭笑,却没有多大烦恼的年代!现在留给我的童年生活,只有一个个温馨的片段,一幅幅简单的图片,或者只有那记忆中的不可磨灭的瞬间!

回到这本书,借它的原因只因为它的书名——《爸爸的荣耀》。就像《石头天使》一样喜欢这样简单的的书名。我好喜欢家这个字,所以关于它的一切也就在我的关注之中了。而长到这么大,我似乎还停留在哪个已经逝去的年代,不想长大,不想面对好多好复杂的成人世界。

我好想找一方静土,在那生活,。就像〈小王子〉等童话书中的一样。呵呵!

这本书的作者是马瑟巴纽。二十世纪初法国著名的剧作家。其实本来对这书的观点是应该会很精彩,因为作者那么有名。可是当我看看他自己写的前言的时候我发现,也许在好早好早以前,作者就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死板。虽然他们同样可以写出不朽的文章。马瑟巴纽的文字很朴实,但同样让人感觉真实和亲切,而不是一味的侃侃而谈。带点幽默!他的前言就已经把我吸引,我觉得我借对了!呵呵!

本书中写了作者的出生地,作者的家人,作者自己的内心生活……。原本我以为它会是一篇有故事情节,而且有点与普通孩子不一样的有点精彩的生活。可是它不,它就是纯粹的一个小孩子的童年生活。和大多数人一样,每个人都经历的那样。文章也不是一开头就进入主题,而是写了他的家乡,他的爷爷,他的外公……然后他的出生……就这样简单的,没有太多构造的书写,读后感《荣耀读后感》。我蛮佩服作者的,可以把那么平淡的生活写的让大家认同,并获得那么好的好评,这就是艺术吗?就是作家的伟大之处吗?我猜想是的。

全文写了他们和阿姨一家夏季去乡下别墅的整件事的经历。就这么一件事,可是其中他的感受,他的思考,他的话语,他的勇敢却透出天真的童年!十五法郎拉锯战,家具改造工厂,驯服一头大怪兽……就是这么简单的片段,可是折射出的却是不可以重来的童年。

他就是一个要强的小孩子,一个爱着妈妈,爸爸,小保罗,小妹妹的马瑟巴纽。一个认为,小孩子是从妈妈肚挤眼的“纽扣”里出来的。当妈妈的肚子涨的像气球时,就是该解纽扣的时候了。

他认为,爸爸的年纪比他大25岁,而且一直没有变化:妈妈的生日则是和他同一天——因为是他的出生,妈妈才成为“妈妈”的。

他认为,家人的.亲密关系不一定有害:学校不见得是苦牢:大人也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完美。他们偶尔也会说谎,会害怕,会吹牛——所以不可能太相信大人。

他全心全意地崇拜着父亲,他知道爸爸是万能的。他是小学学历证书的主考官,是滚球好手,还常常向专家挑战西洋棋。可是在打猎方面,爸爸却好像比不上射击高手朱尔姨夫,这让他担足了心。

他会挖开蚁洞,然后点上火看蚁后出来,但却失败了。蚂蚁比他想象的不经烧,一会就变成了焦碳。他会把螳螂放在一起看他们打斗,然后猜测他们的心思。他会去抓壁虎,然后只得到几条尾巴……

他会认真的为自己制造角色,并自己把他演好,自己为他编制台词甚至诗歌。有时甚至因为过分投入把自己弄哭了!

他发现爸爸也会像普通人一样炫耀自己的成功,发现妈妈有时候也会掩饰自己的高兴而说一些和她内心不一的话。

这就是他,他的童年!

爸爸,妈妈,弟弟,妹妹,朱尔依附,姨妈还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