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1-02-24 00:06:53     阅读:

XX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XX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强化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方案并印发给你们: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持续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实现交通事故指数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二、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集中全镇力量开展为期三个多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工作和责任落实机制;
全面排查渣土车、摩托车、校车、客货运车辆、非法载客车辆、农用车等重点车辆监管,严厉打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等非法载人行为;
全面排查县道和村级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及危险路段,深入推进道路安全提升工程;
强化道路交通监管执法,增派警力加强道路巡逻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牌无证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二)强化车辆安全整治 1.道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全面排查非法载人、非法改装、已报废、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检或无牌无证、套牌假证等重点车辆,全面取缔非法载人载客交通工具,集中强制切割、销毁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辆。

2.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对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报废、注销情况进行清查,落实逐一告知制度,对逾期未检验、报废、注销的客货运车辆及时通报镇道安办,由镇道安办通过村(居)委会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车辆相关手续,并及时通报运输企业、交通运输部门,确保将所有机动车辆纳入正常管理。

3.镇道安办牵头派出所、交警中队建立教育劝导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发生恶性校车交通事故。

(三)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1.道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要继续深化“点对点”精细化管理服务,完善重点车辆“点对点”工作规范,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的监管教育。持续开展客运安全隐患“四个一批”整治,对交通安全违法多、死亡事故多、隐患大的企业、路段,公安、交警、安办等部门负责限期组织整治并定期予以公布。

2.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今年12月底前,交通部门调整完成客运企业客车发车时间,严禁长途班线客运车辆凌晨2至5时在城区内通行,做好标语、标志设置和客运车辆司机夜间落地休息提示的服务工作。严格落实驾驶时间管理制度,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公安部门做好夜间客运车辆至停车休息点或临近客运站落地休息的调控引导工作,加强客运车辆夜间停车休息点的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1.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在辖区道路的重要道口、重要路段、重点时段增派警力上路执勤,加大路面巡查密度,落实每月10日、20日、30日开展24小时统一行动。加强交通安全执法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禁三轮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等车辆非法载人。

2.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组织开展客货运车辆、危货车辆、校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无牌无证、套牌假证、超速、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长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春镇道安办,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监督检查。镇道安办要建立督查制度,制定整治效果检查评价体系,定期对有关部门和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对整治工作不认真的或由此引发事故的,由镇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报县道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