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XX街道办事处防汛备汛工作预案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1-02-24 00:06:43     阅读:

XX街道办事处防汛备汛工作预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防汛防台风抗旱各项工作,为我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的防汛安全保障。

根据会商分析预测,2020年XX区气候长期趋势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存在发生局地强降雨、超强台风和大洪水的可能性。预计XX区早春季降雨偏少1~2成,雨季降雨偏少1~2成,可能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夏季降雨偏多2~3成;
登陆或影响XX区的台风个数为4~5个,6月可能有早台风影响XX区,夏季可能有1个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XX区;
主要流域可能出现中小量级的洪水,不排除局部小流域发生较大量级的洪水。另外,近期XX区旱情还在持续,总体上看防汛防台风抗旱形势不容乐观,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抗大旱,抓早抓实抓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准备工作。现根据省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XX街道辖区的实际情况,特修定2020年度防汛备汛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街道辖区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XX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有关防汛责任制度。建立防灾抗灾责任人“AB角”制度,以确保人事变动后的防汛责任顺利交接,切实防止防汛责任出现脱节和真空。XX街道办事处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XX全面负责,为第一责任人(A责任人),党工委书记XX为第二责任人(B责任人);
党工委副书记、人武部部长陈宁生具体落实;
工作区各牵头领导和社区的挂社区领导是该工作区和社区的责任领导;
社区居委会主任是该社区的第一责任人(A责任人),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二责任人(B责任人)。

(二)组织机构 1、XX街道办事处设立XX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防指),负责统一指挥领导全街防汛防台风抗旱的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防汛办),设在街道水利工作站。

2、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下设综合组、工程抢险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学校安全组、治安保卫组等。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保证必要时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综合组:主要由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防汛办等部门的人员组成,由分管水利领导和分管党政办领导分别任正、副组长。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部门做好防汛防台风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
及时了解雨情、水情、灾情,向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及时将雨情、水情、灾情、救灾措施和指挥部指令等通知各社区及有关部门;
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退到警戒水位以下;
做好防汛抗台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工程抢险组:由人武部、清违办、消防队、水利工作站抢险应急分队等部门人员组成,由分管武装部工作领导任组长。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情、水情等,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道路畅通;
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指导灾区应急处理生活生产供水和农田灌溉,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

转移安置组:由人武部、清违办、消防队、经管站、民政办、派出所、抢险应急分队等部门人员组成,由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领导任组长、分管武装部工作领导任副组长。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
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
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指导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
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及时了解各社区地质灾情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卫生救护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医疗所等单位组成。由分管卫健工作领导任组长,任务是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学校安全组:由辖区内中、小学学校组成,由分管教育工作领导任组长,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
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和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由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防台风抗旱抢险救灾的正常秩序;
在必要时,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

(三)组织机构职责 1、街防指职责 ⑴统一指挥领导全街防汛防台风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⑵在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⑶组织召开街指成员单位和各社区参加的防汛防台风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制定防灾救灾应急措施;

⑷下达抢险救灾、物资调配、人员转移安置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⑸组织协调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动员社会参与,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⑹根据气象、水利、水文、海洋、国土等相关部门提供的资讯,提出防御部署意见。

2、街防汛办职责 ⑴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街道、街防指有关领导报告汛情、旱情、灾情;

⑵及时传达街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暴雨、洪水、台风措施的落实;

⑶负责街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⑷负责街防指的日常工作。

3、街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⑴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联络人,负责与街防汛办的联系工作;

⑵各成员单位应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⑶各成员单位应及时修订完善防暴雨、洪水、台风预案方案;

⑷各成员单位应在汛前做好安全巡查,落实相关防汛责任人,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抢险队伍,加强防汛宣传;

⑸各成员单位应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应急带班制度。

三、响应级别 按暴雨、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IV、III、II、I级。

四、防暴雨、防洪水、防台风响应及应急响应行动 (一)IV级响应及应急响应行动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防暴雨、洪水、台风IV级响应。

⑴区气象局、区防汛办发布蓝色预警,且暴雨、洪水可能对我区造成灾害;

⑵区气象局、区防汛办发布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低压可能登陆或者影响我区的;
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者影响我区的。

2、IV级应急响应行动 ⑴在接到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者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暴雨、洪水、台风资讯后,街防指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分析发展趋势及时向各社区和成员单位发布天气预报或警报;

⑵街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全街雨情、水情、风情,做好上传下达,及时通知各社区和成员单位做好防御工作。

(二)III级响应及应急响应行动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防暴雨、洪水、台风III级响应。

⑴区气象局、区防汛办发布黄色预警,且暴雨、洪水可能对我区造成较大灾害;

⑵区气象局、区防汛办发布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将有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者影响我区的。

2、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⑴在接到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者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暴雨、洪水、台风资讯后,全街即时进入防御状态,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街领导报告,街防指应立即通知各社区和成员单位责任人;

⑵街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全街雨情、水情、风情,做好上传下达,及时通知各社区和成员单位做好防御工作;

⑶各社区和成员单位应组织应急分队人员进行防汛安全巡查。应急队伍接到集合命令后,应在15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

⑷加强对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危房等区域的监测,口头或书面通知区域内群众做好财产搬迁和人员转移安置的准备;

⑸督促辖区内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及企业做好安全检查和防御工作。

(三)II级响应及应急响应行动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防暴雨、洪水、台风II级响应。

⑴区气象局、区防汛办发布橙色预警,且暴雨、洪水可能对我区造成严重灾害;

⑵区气象局、区防汛办发布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者影响我区的。

2、II级应急响应行动 ⑴在接到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者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暴雨、洪水、台风资讯后,全街即时进入紧急防御状态,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街领导报告,街防指应立即通知各社区和成员单位责任人;

⑵街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全街雨情、水情、风情,做好上传下达,及时通知各社区和成员单位做好防御工作;

⑶督促辖区内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及企业做好安全检查和防御工作。视具体检查情况,采取停工停产人员撤离转移等措施,确保安全;

⑷可能受淹地带的农作物如即将收成,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尽量减少减轻灾害损失;

⑸在危险的路段、山坡、桥梁等地点派出人员值勤或者设立警示牌,禁止行人通行,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⑹口头或书面通知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危房等区域内群众做好财产搬迁和人员转移安置的准备。视具体监测情况,必要时对不愿意撤离的群众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强行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安置工作。

(四)I级响应及应急响应行动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防暴雨、洪水、台风I级响应。

⑴区气象局、区防汛办发布红色预警,且暴雨、洪水已经对我区造成特别严重灾害;

⑵区气象局、区防汛办发布红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登陆或者严重影响我区的。

2、I级应急响应行动 ⑴在接到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者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暴雨、洪水、台风资讯后,全街即时进入特急防御状态,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街领导报告,街防指应立即通知各社区和成员单位责任人;

⑵街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全街雨情、水情、风情,做好上传下达,及时通知各社区和成员单位动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抗洪抗台抢险救灾;

⑶组织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危房等区域人员按制定好的转移撤离方案就近转移安置,必要时对不愿撤离的群众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强行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安置工作;

⑷在建工程施工单位与企业应全部停工停产,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

⑸组织干群、民兵在重点地段站岗执勤放哨,密切监测水情、风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被洪水淹没的路段、桥梁、易塌方塌陷地点应设立警示标志,严禁行人、车辆过往,确保安全;

⑹组织和指导群众进行抗洪抗台自救活动。

五、灾后处置 1、当降雨、洪水和台风过程结束,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尽快恢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

2、街防指发出通知,部署协调救灾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3、街防汛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核实、汇报灾情,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街防指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街防汛办;

5、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防台抗洪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及责任追究。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