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8-08 17:06:19     阅读: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

  编号:_______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名称: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性别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 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2、乙方工作内容(或工作任务)是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3、甲方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一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 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月(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乙方享受一下节假日: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按乙方付出劳动及取得劳动成果支付劳动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周期和时间为:

  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作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月( 元/周).

  (2)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3)其他形式:

  3、乙方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5、甲方应当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住停工津贴或生活费。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为 。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4、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并取得特征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专门培训取得特征作业资格。

  5、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6、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冻、终止及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