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考核评分表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1-02-28 12:09:44     阅读:

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 入户考核评分表 档案编号:
申请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入伍 年月 部职别 学历 学位 军衔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评分 项目 考核标准 分值 服 役 年 限 计 分 入伍时间 驻穗服役时间 起:
退役时间 止:
赋分标准:
1.服现役年限12年以内(含)的,每服役1年计3分;
满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计4分。

2.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分,超过6个月(含)不满1年的按1年计分。

3.在穗服役,每服役1年加1分。

奖 励 计 分 奖励情况 赋分标准:
1.个人嘉奖,每次计0.5分;

2.个人三等功,每次计10分;

获得个人嘉奖的,退役士兵档案中应具备个人奖励相关登记(报告)表;
获得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应具备表彰通报(通令)。

一年多次或多年连续获得奖励的,累计计分。

学 历 计 分 学历 赋分标准:
1.大学本科及以上计20分;
2.大学专科计15分;
3.中专计10分。

职业 资格 技能 鉴定 计分 职业资格 技能鉴定 赋分标准:1.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计10分;
2.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计8分;
3.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计6分;
4.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计4分;
5.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计2分。

其他 情况 计分 烈士子女计20分,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计15分,病故军人子女计10分;

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不满半年加0.5分,满半年按一年计。边远艰苦地区范围,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核 总分 退役 士兵 签名 年 月 日 部队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 意 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广州 警备区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退役 军人 事务 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以上考核项目的计算时间截止到退役命令时间;

2.此表随《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申请表》及评分资料一起报送 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3.此表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