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通报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3-27 14:04:11     阅读: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通报

  贵州开磷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月20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集团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按照上级部署和集团安排,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总体局面稳定可控。但在近期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开展的督查检查中,仍发现部分单位和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现将督查检查中发现的3起问题通报如下:

  1.瓮福国贸公司员工赵珺于2月4日乘飞机从国外经广州至贵阳,2月13日知悉其所乘航班发现确诊病例,2月15日被南明区疾控中心集中隔离。2月5日-2月8日瓮福国贸公司疫情排查报表表述其2月6日返回贵阳,且未按要求报送航班信息;2月6日、7日、11日,安排赵珺到办公室办公;2月14日广州花都区疾控中心正式通知本人居家隔离前,单位未要求赵珺居家隔离。瓮福国贸公司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未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压实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责任的工作提示》中“省外返岗人员必须落实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方可到集中办公场所上岗,严禁职工‘带病上岗’”等要求,也未要求该公司省外返黔人员居家隔离,上报的疫情排查报表不全面、信息不准确、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对瓮福国贸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责成瓮福国贸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向集团党委做出书面检讨,集团党委对瓮福国贸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询问示警约谈,责成瓮福国贸公司对疫情排查信息统计报送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集团疫情防控督查检查组确认后,进行处理。

  2.2月14日,贵州化肥公司王开荣、余培冰同处一个办公室均未戴口罩。此前,在2月13日《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疫情防控突击检查情况通报》中,已经通报过其他单位的类似问题。贵州化肥公司没有吸取其他单位的教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干部员工疫情防控防护意识仍然不强。对贵州化肥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责成贵州化肥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向集团党委做出书面检查,贵州化肥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疫情防控督查检查组确认后,进行处理。

  3.瓮福科技工程公司员工刘洋于2月7日从安徽返黔,2月13日知悉其所乘高铁同车厢发现确诊病例,2月14日被南明区疾控中心集中隔离。瓮福科技工程公司及时落实集团疫情防控要求,刘洋返黔后多次对其提出居家隔离要求,并督促其主动向社区报告有关情况。刘洋返黔后于2月8日、2月9日(正值周末)2次到办公室,至2月14日南明区疾控中心对其集中隔离前仍多次外出。责成瓮福科技工程公司对刘洋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疫情防控督查检查组确认后,进行处理。督促瓮福科技工程公司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员工的教育管理。

  当前,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全力以赴守好疫情防控的各个关口,为全面复工复产创造有利条件,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检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能否担当作为的具体体现,更是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防控意识,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头等大事,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今后,如再发现对集团安排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各单位要立即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再梳理、再排查、再部署,及时查缺补漏,真正把集团疫情防控要求特别是复工复产中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打赢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两个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