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08 18:11:38     阅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各文化经营单位:
进一步加强我县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预防文化市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面排查治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 随着我县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特别是室内文化活动数量多,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对涉演单位、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在检查中发现文化经营单位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消防法律法规的,将及时抄告公安机关和消防安监部门;
发现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无证场所,依法取缔查处。

二、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确保暑期安全 1.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中小学放暑假期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对网吧(网咖)的监管,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网吧(网咖)加强日常巡查,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等行为。对于多次接纳未成年人、接纳3名以上未成年人、接纳未成年人长时间上网等情节严重的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严查严管。网吧(网咖)工作人员要加强场所巡查,对长时间上网人员要进行提醒,对发现打架斗殴、偷盗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报警处置。

2.加强印刷、出版物经营单位的监管。暑期高温,印刷企业要加强生产环境的清理,纸张纸箱和印刷半成品要有序堆垛,检验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停产情况下保证电器电路已切断,生产加工后的废弃纸品集中放置安全地方,不得随意码放,并安排好值班人员,切实做好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

3.加强涉演单位和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管。各涉演单位要严格执行演出审批和备案制度,不得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不得邀请无表演资质人员演出,演出活动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应急预案。歌舞和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要严格控制明火,做好禁烟控烟工作,严防吸烟引起火灾。

各文化经营单位营业期间,严禁将门上锁,严禁堵塞消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人员能迅速疏散;
在经营场所内应配备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各文化经营单位在在暑期高温时段,应注意超负荷用电所在的安全隐患;
在进行设备维修、电路改造、电气焊等作业时,要暂停营业;
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工作人员要熟悉其使用方法;
同时还要制定应急疏散预案、灭火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提高灭火扑救的能力。

三、执法巡查与行业自查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 各文化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并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确保行业生产经营安全有序。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督促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未参加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而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一律予以补签,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强化执法巡查,对发现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现场开具《安全生产经营告知书》(一式两联),对告知书列出的问题,各文化经营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会同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行督促检查,直至安全问题解决、安全隐患消除;
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杜绝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县文化和旅游局)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受理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各文化经营单位会要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我县文化市场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