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4篇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2-14 14:16:15     阅读: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环保工作,坚持生态建设、污染防治、节能减排、队伍建设并重,严格环保执法,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力遏制污染反弹.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4篇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1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环保局的帮助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以来的政策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环保工作,坚持生态建设、污染防治、节能减排、队伍建设并重,严格环保执法,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力遏制污染反弹,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环保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一、20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区域环境质量极大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广泛提升

  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今年全区主要环境指标趋向好转。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通榆河、新洋港等主要河流的省控市控断面,全部达到标准,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农村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在国家一级标准;全区区域环境噪声达到了环境噪声区划的标准,人民生活质量广泛提高。主要得益于以下方面:

  一是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3月6日,区政府召开了全区环保工作暨水源地内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会上,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园区)及有关单位签订了2011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并迅速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化工类、非化工类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以及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6家化工生产企业完全拆除,12个排污口全部取缔。对保护区内涉及电镀、酸洗、造纸、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的9家企业实施了分类整治,依法责令关闭3家、搬迁1家、限期治理5家。11月14日,召开了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区长与各镇(街道、园区)签订了河长目标责任状,12月11日,区政府出台了《亭湖区河段长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有力有效地巩固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果。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控制。开展了夏季和秋季两个阶段性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广泛宣传,印发秸秆禁烧简报25期,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效遏制了全区秸秆大面积焚烧现象。并且秸秆综合利用也取得一定成效,建设4个秸秆收购点,成立7家草业合作社,发展1000多家秸秆户用沼气,利用秸秆粉碎、打捆机械进行收购,发放了上万份秸秆快腐、发展食用菌、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等相关可行的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单,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坚决取缔市区小煤炉,联合街道拆除小煤炉11座,并对市区油烟进行了专项治理,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90%。盐东电厂、飞驰公司安装在线检测仪和除尘脱硫装置。

  三是加强对噪声污染源控制。首先,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管理,对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盐城市大洋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城西水泥构件厂、自应力管有限公司实施了限期治理。其次,加强城市三产服务业管理。今年,为解决三产服务业扰民突出问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我局提请区政府下发了《关于防治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的通知》。在无饮食规划功能和无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建筑物,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改建可能产生污染的饮食服务项目;我局还联合区城管、工商、公安、房管等部门,开展严厉打击露天从事产生油烟、噪声、恶臭及其他刺激性异味的食品加工和占用规划道路、人行道、影响市容等经营活动。

  四是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首先,全面监控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全区所有产生危废的单位都与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并建立转移联单台账。其次,强化了对餐饮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督管理,全区设立2家定点食用油脂处置单位(盐城市建阳油脂处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洁净环保处理废弃食用油脂有限公司),查处非法油脂加工点2家。同时加大了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监管力度,对全区的射源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指导20家企事业单位(主要为医院)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按时保质地完成了全区电磁辐射设备申报登记工作,工作总结《环保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二)环境监管有序开展,群众权益得到保障

  一是聘请环保义务监督员参与环保工作。为了使环境监管工作更为贴近基层,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今年,我局在各大社区、乡镇聘请了环保义务监督员80名,让监督员协助调解矛盾、解决环境问题,这一崭新的现场环境监管模式,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赞扬,并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反响。环境义务监管工作在全区60个社区、9个乡镇全面展开。

  2011年,根据环保义务监督员提供的线索,我局查处了一批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一些死灰复燃和擅自新建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在环保执法人员和监督员的通力合作下得到了严惩。为了更好地提升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环境的良好意识,我局适时推出了有奖举报制度,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极大地调动了公众配合环保执法的积极性,提升了公众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处罚力度。今年我区出台了《盐城市亭湖区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

  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盐城市亭湖区环保雷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亭湖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亭湖区重点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废弃食用油脂及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化工非化工企业污染源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30多个。同时,严格依法管理环境,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局针对各项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执法查处活动,先后进行了“环保雷霆行动”、废弃油脂及危险固废、医疗废物、重金属以及重污染行业、农业面源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化工类及非化工类企业整治等十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大规模执法检查,对查出的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拒绝申报、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不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等各种违法行为,在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同时,加大查处力度。2011年,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共7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5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共7件,极大地打击了各项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我局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开展了人性化的环境管理工作,严格保障当事人的陈述、听证、复议权利。今年3月,盐城市泽丰油脂厂提出听证申请,我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组织召开了听证会。9月份百益化工、华业医药向区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我局积极应诉,最终因我局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运用适当,当事人主动撤消复议申请。通过听证和行政复议,有力地促进了环境执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落实专人,确保环保举报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对环境信访重点案件和突出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局长信访接待调处日、召开圆桌对话会议等办法,以环委会名义出台《亭湖区环保信访调查调解会议制度》。12月1日,为解决盐城市自应力管有限公司噪声扰民信访投诉不断的问题,我局与南洋镇政府在南洋镇召开了信访调查调解会议,参与会议的人员有盐城市自应力管有限公司代表、南洋镇部分村民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等20人。通过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接触,及时做好答复调处,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控制了环境信访纠纷的事态扩大。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380余件,其中承办市局、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33件,结案率达98%。为维护我区和市区的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是严格把关环评审批。年初,我局向区人大、政协汇报了近年来我区贯彻实施《环评法》的相关工作,受到了有关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亭湖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规程》等文件。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口,今年来审批各类建设项目160余个,拒批重污染项目10多个,审批通过了新洋经济区区域环评,做到没有一个违规越权审批项目。

  五是努力做好污染防控。积极推进了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城北区片管网20公里及提升泵站已基本完成,有望在2011年上半年投入运营。积极帮助江苏飞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烟气脱硫工程。全面淘汰落后产能,责令关闭了长坝电镀厂、金城摩托电镀车间等一批既无发展潜力,又无法解决污染问题的企业。全区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860吨以内,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230吨以内,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

  六是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坚持科学施肥,推广生物防治、农作物秸秆还田、发展秸秆产沼气、生物质发电、农村集居区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等新兴农业技术。全面控制保护区内7620亩农田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农药化肥减用量保持在10%以上,高毒农药禁用率达100%。全面取缔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4户集中式畜禽饲养场、1家屠宰场,取缔清理保护区内的渔业和围网、网箱养殖,鱼罾、鱼簖等渔业捕捞作业。以“三清一绿”工程为抓手,以“六清六建”为主要措施,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八大工程”工作,引导、鼓励广大群众提高参与保护环境的热情,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环境文化深入发展,创建氛围广泛营造

  一是全力推进环保宣传工作。召开了环科学会年会,开展学术交流和咨询活动,定期编制了环境学会季刊《生态亭湖》;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组建了一支60名环保志愿者的队伍,参与环保宣传;组织全区绿色学校开展环保主题升旗活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在全区7个街道办事处开展“环境保护进社区”活动,分别[]

  设立环保宣传点9个,印制宣传彩页10000余份,与街道办事处联合在市区主要街道建设环境文化长廊,共同制作大型宣传挂图;开展生态知识下乡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生态示范村主题,联合区农林局组织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图片巡回展和专家专题讲座。

  二是加强网站和媒体宣传力度。加强环保网站建设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2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年,我省西宁市、格尔木市(属海西州,县级市)、平安县(海东市政府现驻地)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德令哈市(海西州政府驻地,县级市)未开展声环境状况监测。

  (一)噪声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情况

  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处(科)室承担,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工矿企业噪声等监测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噪声污染投诉案件的查处及噪声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

  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5人,配备噪声分析仪8台、环境振动分析仪1台、声校准器1台;西宁市环境监测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1名,配备噪声监测仪器12台(套),其中精密噪声分析仪(1型)2台,噪声多功能分析仪(2型)7台,声校准器2台,环境振动仪1台;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由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兼职从事噪声监测工作。

  (二)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西宁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功能区噪声:西宁市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24小时,共设监测点位5个:青海师范大学(1类)、商业巷(2类)、青海矿山机械厂(3类)、胜利路和七一路(4a类)。20年1类区域全年噪声昼间均不达标,夜间达标率为75%;2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75%,夜间达标率为50%;3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4类区域的交通干线两侧两个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不达标。

  (2)道路交通噪声:20年8月-9月,对西宁市区现有35条主干道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设置监测点位70个。经监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7dB(A),与20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

  (3)区域环境噪声:西宁市设置监测点位224个,每年监测一次。20年区域环境噪声中,各声源所占比例:生活占86.2%,交通占12.0%,工业占0.45%,施工噪声占1.3%,全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3dB(A),与20年相比略有降低。

  2、其他地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年,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均为首次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经监测,平安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格尔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

  二、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对未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或经监测达不到噪声防治要求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方能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一是对重点工业企业加强噪声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企业污染物达标考核内容,对于排放超标且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处罚并限期治理。二是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监管,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对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予以及时查处。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超标排放和严重扰民的企业从严处罚。

  (三)开展高(中)考护考专项行动。各市、州在高(中)考期间,发布禁噪公告,实行噪声排放管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考行动,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噪声污染,努力为考生提供安静良好的学习和应试环境。

  (四)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案件。20年,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共受理环境问题投诉1194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902件,占投诉案件总量的76%,办结率为100%。

  (五)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排放,在市区主要路段实施机动车噪声禁鸣区管理,开展市区机动车“禁鸣”严控月活动,加大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城市开发、拆迁重建、棚户区改造等过程中,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群众投诉逐年增多。二是城市机动车和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污染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监管、监测能力薄弱,大部分地区环保部门无监测技术人员和设备,不具备声环境监测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根据环境特点和城市建设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调整西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督促德令哈市尽快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二)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排放监管,推行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从严查处噪声污染和扰民案件,继续做好绿色护考工作。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3

  省环保厅:

  按照你厅《关于报送20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川环函[20]342号)要求,现将我市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2分贝(比20年下降1分贝),一类区昼间达标率66.7%,二类区昼间达标率92.1%,三类区昼间达标率66.7%,四类区昼间达标率75%,全市昼间达标率83.8%。城市功能区全年平均等效声级55.9分贝,比20年上升0.2分贝。全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

  20年,接到噪声投诉368件,其中工业噪声投诉201件,社会生活噪声投诉117件,施工噪声投诉50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年,我市继续实施宁静行动,以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处罚力度,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开展各项噪声执法专项行动,切实改善声环境质量。

  一是扎实开展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实行城区通行证管理制度,禁止大型车辆和小型货运车辆在交通高峰期部分路段通行,加强城区限行、限速管理,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完成交通标志29块,交通标线15424平方米;已调整交通信号,围城路实行单项循环。严格实施对现有禁鸣街区的管理,设置禁鸣路段1条。集中开展交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11次,开展禁鸣统一集中行动4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喇叭交通违法行为940人次,其中警告451人次,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5370起。

  二是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继续推广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等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开展建筑工地使用低噪声设备检查5次,检查工地85个;开展建筑工地噪声专项行动10次,查处夜间施工、通宵施工等噪声扰民问题50件,查处率100%;集中开展了工业企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2次。全面完善了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夜间施工审批率达100%。

  三是扎实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开展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治理行动15次,检查了291余家娱乐文化场所,对20余家大型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专业噪声检测,对存在轻微问题的28家娱乐场所进行了口头警告,限期整改5家。开展商业活动噪声污染防治,对坝坝舞场所及音响使用进行了规范,对临街商家、夜市、餐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查处各类商业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的行为,今年开展商业噪声专项检查2次,处理商业噪声扰民23件。在近期夜市摊点专项行动中,检查了294余家夜宵摊点,处理夜市方面的噪声投诉6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行动4次,处理社区生活噪声扰民问题3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宣传18次。

  四是扎实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开展了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3次,处理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投诉201起,检查了61家工业企业,监测企业18户。

  五是扎实开展“两考”禁噪。以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校园周边、居民密集区、临街商住、夜宵摊点及文化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定时、定人、定责,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次,共检查娱乐场所80余家、施工工地15处、夜宵摊点10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

  六是加强宁静行动宣传。通过电视台、网络、报考等载体对宁静和利废相关工作进行宣传,发放宁静、利废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

  三、工作成效及经验

  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低于20年水平,成效较为明显。

  主要经验:一是坚持有诉必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坚持重点排查,督促企业限期治理;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四、问题及建议

  1.部分商家经营者对噪声污染影响认识不够,现场管理不到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2.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能力尚待提高。

  五、20年工作计划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要求工业企业认真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建筑工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2.加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城区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减少人为金属碰撞等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3.继续实施宁静行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违法行动。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4

  年以来,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重点,以“三大工程”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环保宣传,严格环保执法,努力践行党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全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和各项目标任务整体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我股室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队的精心指导以及局各股室的紧密配合支持下,结合股室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突出监察工作重点,以大气、水和噪声环境执法为工作主线,努力强化环境执法,环境执法、环境监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一是在强化环境宣传的同时联合执法,严查环境噪声污染。对于社会生活扰民噪声问题,在大力宣传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法律责任,理清了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的监管职责。“双考”期间为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们采取了三大措施,严查施工工地等噪声污染。一是有计划地对我县噪声敏感区域内的施工工地采取巡查、突查等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执法检查,重点督促施工工地建筑施工、五金加工、装潢、广告制作、娱乐场所等行业的环保行为进行规范,并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二是与辖区内涉及的单位签定了责任状。三是公布举报值班电话,值班电话专人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有关举报。

  二是在认真搞好环境宣传的同时,严查节假日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严查重点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特别对造纸、水泥、化工、医药、食品、热电、机械加工等行业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

  二、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全面提升环境监察能力和水平

  一是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继续推行环保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坚持重大案件主管领导亲自抓、一般案件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作为污染治理的突破口,快速出击,严查快办。依法对3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进行了查处,结案3起,结案率100%罚款30000元。受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投诉案件32件,其中大气污染案件19件,水污染案件4件,噪声污染案件9件。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开展非煤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和矿区所在镇共出动各种执法车辆12台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矿山企业11家。从检查的11家矿山企业的情况来看,执行环评的矿山企业11家,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矿山企业11家,其中有9家矿山企业共用一份环评,现在县政府正在针对此事进行相关调查处理。

  三是开展重点行业、重污染排放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在2011年、2012年整治的基础上,按照《渭河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巩固电镀行业及“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整治成效,扎实有效地对重污染排放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对存在环境安全风险的企业全面落实环保整治措施,对存在环境安全风险并涉及群众搬迁问题的海螺凤凰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落实环保整治措施,相关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督促其按环评要求时限完成群众搬迁任务,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接受社会监督。经统计,自今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32人次,检查企业79厂次。

  四是开展工业园区调查活动。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关于对全省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陕环法函[2013]11号)文件要求,我股室从4月11日至18日利用一周时间对我县工业园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对涉及的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县建材工业园园区内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批先建、违法排污、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等问题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整治。

  五是开展非煤矿山开采及石料加工企业调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调查企业23户,其中采石场16户、破石厂4户、石粉加工厂3户。

  六是开展沿渭涉水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检查涉及造纸、化工等企业,重点检查了企业产业政策执行情况、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等。

  七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汽车维修4s店)环境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由于我县没有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和汽车维修4s店,此次检查重点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医疗废弃物产生单位上。涉及企业包括进行固废申报中所有产生危废的企业10户和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园林环卫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管理的通知》(宝市卫医发[2012]618号)附件1中的医院14家。

  八是开展秸秆禁烧活动。进入“三夏”时期,明确了各镇、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安排巡查组全天候巡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九是开展“两考”期间噪声巡查活动。在高考期和中考期内,环境监察人员将对全县噪声源进行监督管理,实行全天候管理,集中力量开展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和扰民事件依法查处。

  十是对23户“十五小”企业依法进行了关闭取缔。从7月17日开始,利用8天时间,采取吊销证照、切断电源和用水管路、拆除设备等办法,依法对7户“小电镀”、4户“小皂素”、1户木炭窑和11户塑料颗粒加工企业进行了关闭取缔,共捣毁电镀槽28个、电镀变频器和整流器28台(套)、皂素水解池12个、塑料颗粒造粒机13台、清洗池13座、捞料机13台、木炭窑5座,拆除电盘32个、电线200余米,水管及管路120余米,水表10个,有效地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

  下半年,我股室将继续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环保会议以及环境监察会议精神为统领,抓重点,解难点,有序推进环境监察各项工作;以打造一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环境监察铁军为目标,不断推进环境监察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着眼点,不断强化环境执法,重点从环保专项行动、污染物减排、环境应急、隐患排查、噪声监管、秸杆禁烧、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入手;以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为主线,不断强化排污收费和重点污染源监管措施;以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切实提高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管理、辐射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能力;以开展重点污染源一企一档、环境监察稽查、行政处罚查处为载体,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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