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各组成人员职责职能】工会的基本职责和职能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5-23 09:16:30     阅读:

工会各组成人员职责职能 目录 工会委员会职责 1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3 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职责 4 工会青年教职工委员会职责 6 分工会工作职责 7 工会小组工作职责 8 工会委员会职责 校工会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也是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校行政和支持下,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 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文件精神,协助校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进学校凝聚力,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
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深入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活动,不断提高全校教职工的思想、业务、道德素质;
负责工会的思想、组织建设,同时指导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和工会青年教职工委员会对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二、 根据上级工会的指示和校党委、行政的中心工作,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年度、阶段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年度、阶段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三、 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委、行政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教职工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委、行政反映教职工的合理要求和实际问题,争取和支持各部门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亲和力。

四、 组织竞赛评比、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教职工的工作热情。

五、 组织教职工开展校内的各项会员活动。负责“教职工之家”的建设与管理。

六、 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关心教职工疾苦,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合理要求,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同时积极协助学校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

七、 负责工会的组织工作和文秘工作。做好新会员的发展、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各级工会组织建设。负责文书起草、打印,文件收发,建档工作。

八、 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会费的收缴工作,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九、 负责对工会专职干部的思想、道德、业务、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的教育,树立良好的工会形象。

十、 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大会筹备委员会的工作, 十一、 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经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经费监督职权,对校工会会员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责是:
一、 审查校工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

二、 督查校工会定期公布账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三、 检查校工会对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关于财务工作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时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 定期对工会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整改建议;

五、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六、 工会换届、工会财务负责人工作调动时协助有关部门审计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七、 宣传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同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的现象进行斗争,对模范执行财政纪律,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建议给予表扬和奖励。

  工会女教职工委会职责 女教职工委员会是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经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下属组织。在校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一、 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工作计划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根据工会工作计划研究本委员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

二、 团结动员女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与建设;
开展“家庭事业兼顾型”先进教职工和“五好家庭”的评比活动,团结带领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 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工资、医疗、保险和家庭方面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向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教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四、 参与涉及女教职工权益的政策、规章制度的制订,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五、 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教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增强她们的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她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素质。

六、 根据女教职工特点,开展适合女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女教职工成才创造良好的条件。

七、 积极开展女教职工工作调研,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女教职工工作的层次。

  工会青年教职工委员会职责 青年教职工委员会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下属组织,在校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一、 桥梁和纽带的作用,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和各工会小组抓好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动员组织青年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改革与发展。

二、 维护青年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和协助有关部门,努力为青年教职工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 深入青年教职工,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合理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心声,协助有关部门创造条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四、 开展适合青年教职工特点的教学、科研竞赛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成才环境和氛围,寓教于乐。帮助青年教职工树立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正确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五、 做好青年教职工中的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选拔和宣传工作。

六、 加强高校青年教职工工作的调研,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层次。

  分工会工作职责  一、 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分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 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积极参政议政和发扬主人翁精神。做好基层单位教代会的筹备、召开和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三、 组织教职工开展“三育人”和师德师风建设等活动,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人物的评选表彰工作。

四、 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体育等竞赛活动,寓教于乐,并认真组织职工参加学校工会主办的各类活动。

五、 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职工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六、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办好职工福利,关心和帮助困难职工。

七、 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和青年教职工利益,做好女工和青工工作。

八、 加强分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加强工会组织和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 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建家”活动,营造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十、 做好会费收缴及经费管理和使用工作,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工会小组工作职责  一、 认真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工会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 响应上级工会号召,积极开展“建家”活动,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 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工作,发扬主人翁精神。

四、 认真组织教职工参加“三育人”和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和各种技能竞赛。

五、 积极开展各项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六、 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职工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七、 关心困难教职工的生活,关心青年教职工成长成才,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 加强工会小组的自身建设,搞好工会活动,做好新会员的发展、接收和教育工作。

九、 做好会费收缴工作,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