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区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服务项目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9-22 12:10:36     阅读:

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FSHXM-202005259950) 北京 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八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书 18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21 第五部分 附件 29 第六部分 评分细则 49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日期:2020年06月1日 北京谊创恒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SJSXM-202005259950 二、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服务项目 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646.05万元 五、 招标内容:
(一)服务内容:应急救援队伍队员共计50名 (二)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三)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简要技术要求 :人员主要担负森林灭火和全年应急救援、战备值班等工作 六、 项目性质:服务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满足):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应当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的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打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 供应商需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 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提供)。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八、 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九、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十、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06月02日至2020年06月08日止,每天(9:0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市房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层816室购买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章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则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 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层816室 十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十四、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房山区政府采购网 十五、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六、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房山路18号房山区政府院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010-88255119 十七、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谊创恒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阜石路166号8层816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明轩,13552624404 十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明轩 电 话:13552624404 十八、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谊创恒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 账号:0301000103000106980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投标邀请》 1.4 鉴于本项目的时限性,本次采购将设定1名中标人。

2.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本项目《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

2.2投标人应当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的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打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3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当天;

3)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响应处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6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

3.定义 3.1“采购人”系指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

3.2“招标机构”系指北京谊创恒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4“货物”系指“技术需求书”中所要求的技术方案及配套设备、材料、软件、应用产品等。

3.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4. 投标委托 4.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统一格式,见附件九),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由下述所列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书 第四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部分 附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分细则 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时,需同时用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安排技术交流,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潜在投标人。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机构和采购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采购人或招标机构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8.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8.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C 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机构、采购人就投标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

10.2商务技术部分应包括:
(1) 投标函(附件一)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八(1)) (3) 开标一览表(附件二)(单独密封递交,用于唱标) (4) 投标报价表 (附件三) (5) 服务需求偏离表(附件四) (6) 商务技术偏离表(附加五) (7) 近三年相关业绩及相关证明(附件八(2)) (8) 节能、环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八(3)) (9) 人员一览表(附件八(4))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八(5)) (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八(6)) (12)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附件八(7)) (13) 招标文件评审细则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说明事宜。

(15) 投标方案(附件六) (16) 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与开标一览表一起递交) 10.3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应包括: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2018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应当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的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打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5) ●投标人前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为3万元(含)以上。);

(6) 供应商需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行为记录(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提供);

(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附件7-1);

(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

(10) 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宜。

投标人的投标未提供完整有效的上述标注“●”号的资质证明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

11.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1.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11.2 开标一览表中的各个项目要求各投标人按格式统一、规范地进行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2. 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的编制及编目 12.1 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2.2 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需求偏离表;

(2)商务条款偏离表;

(3)投标人服务方案;

13. 投标报价 13.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方式为总价报价精确到分。

13.2 投标人要按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服务期及其它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3.3采购人、招标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3.4 投标报价要有竞争性,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14.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北京谊创恒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请注明XX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详见《投标邀请》。

14.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支票、汇票或电汇。

14.3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少于上述保证金金额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4.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5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签约。

(3) 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

15. 投标有效期 15.1 自公开唱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14.6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10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6.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并按要求签章。

16.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文档二份(PDF(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格式,文件名:XX项目XX公司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形式,不予退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

16.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7.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正本及所有副本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封口处应有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17.1.2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应单独放在一密封信封中,封口处也应有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凭证”字样,投标时单独递交。

密封袋1: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唱标用) 密封袋2:投标文件电子版(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内容相同的PDF(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格式和商务和技术部分内容相同的WORD或EXCEL、PDF(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各一份) 密封袋3:投标文件(资格证明部分)正本及副本 密封袋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正本及副本 17.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7.4 投标文件应由专人送达,投标人应按17.1.1和17.1.2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照投标邀请书中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18. 投标截止时间 18.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18.2 招标机构、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如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8.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需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9.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19.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19.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机构将按14.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开标及评标 20. 开标 20.1 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0.2 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20.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20.4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价格等,招标机构将做唱标记录。

20.5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将做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评标 21.1 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1采购人和招标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1.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由北京市评标专家库的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5名专家组成。

21.2评标原则及办法 21.2.1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1.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1.2.3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1.2.4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比较和分项打分相结合的评标方法,对所有响应性投标进行综合打分、排序,按最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最终得分最高和次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21.2.5评议时,按“第六部分评分细则”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包括: (1)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2)投标人业绩 (3)服务方案 (4)应急预案 (5)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6)增值服务 (7)节能环保 (8)投标报价 21.3 评标程序 21.3.1投标文件的初审 21.3.1.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等。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3.1.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应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1.3.1.3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3.1.4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有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投标。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1.3.1.5 投标文件初审合格的,进入商务和技术综合评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14.1和第14.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3)不符合本须知2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1.3.2投标的澄清 21.3.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3.2.2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3.3 比较和评价:按招标文件21.2.4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议,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价格组成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有权拒绝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的投标。

21.3.3.1商务、技术评议:审查合格投标人投标方案、业绩、服务期限等相关内容,并进行评议。

21.3.3.2综合评分: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技术评议的合格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详见第六部分“评分细则”。按最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最终得分最高和次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21.4中标条件:
(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商务、技术评议合格;

(2)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3) 有良好的合同执行能力,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期交货;

(4)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1.5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 评标过程保密 22.1从开标之日起,到确定中标人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F 确定中标 23. 最终审查 23.1对于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商务及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评标排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以报价较低者排名在前;
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的排序并列。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技术部分得分较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3.2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中标候选人产品性能、技术状况、投标人资格、信誉、售后服务承诺及技术支持等,以及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或招标机构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察。

23.3 最终审查的方式:
(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

(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23.4 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接受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3.5 合同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位的投标人。

24.招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说明原因。

25. 中标通知 25.1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公示评标结果,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25.2招标机构和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6.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预算情况对合同包含的货物及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26.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G 中标服务费   27. 中标服务费 27.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资额约为:6460500元,计算出本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53572.25元整(大写:伍万叁仟伍佰柒拾贰元贰角伍分整);
计算公式如下:100万元×1.5%+(500-100)万元×0.8%+146.05万元×0.45%=5.357225万元 27.2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

27.3 中标服务费可以支票、汇票或电汇款形式缴纳。

27.4 中标人如未按27.1和第27.2条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8 质疑与接受 28.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2 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并及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送达。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
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28.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北京谊创恒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联系电话:张明轩,13552624404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层816室 29.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书 一、采购内容 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部门赋予的“冬季森林灭火、夏季洪涝和地质灾害救援、全年综合应急救援”的职能定位,聘用急救援队伍队员共计50名。所招录人员主要担负森林灭火和全年应急救援、战备值班等工作,属于市区综合应急救援的主力军,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二、人员标准 1、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部男性;

2、身高170cm以上;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学生;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

5、具有B1以上驾驶证(有实际驾驶经验)的人员以优先录用;

6、具有森林消防扑火经验的人员以优先录用;

7、身体和心理健康,没有矽肺病、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等不适合从事森林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
持有健康证;

8、具有良好的品行;

9、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时间 此项工作为特殊工种,实行军事化管理,采用24小时驻勤值守、轮岗轮休工作制,每周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安排2天休息,录用人员工作轮休调休时间需要服从用工单位统一安排。

四、福利待遇 1.享受待遇 (1)经批准录用队员的薪酬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全额保障,并由房山区应急管理局在区财政统筹的工资额度内,按照队员承担的不同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工资结构和分配方案,为队员提供统一服装和食宿。

(2)按规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根据森林消防救援工作特点为每名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依法享受5天“年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五、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 六、验收标准 满足采购人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服务项目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服务项目 甲 方: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 乙 方:
签订时间:2020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采购合同 实际用工单位(甲方):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遵守甲方合理的规章度,依法接受甲方的管理。

二、派遣岗位、人数、期限和地点 1、甲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要求如下:
人数 人,工作的内容为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森林防火、综合救援等,工作地点 北京是房山区,派遣期限自 20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按照甲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供甲方使用。

  3、甲方确保: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劳务报酬数额及付款方式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 元人民币,专业管理人员根据级别或职务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 到 元人民币。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将工资总额费用按时足额转进乙方账户,由乙方代为支付每个派遣人员工资报酬。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克扣应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 。

四、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将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费用每月足额随工资总额费用一并转入乙方账户,乙方按时为劳务派遣人员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依法由乙方代扣代缴。

五、招录考核 1、乙方应对被派遣人员进行详细审查,并配合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录用人员,考核事宜包括:
1)政治审核;

2)体格检查;

3)体能测试:
明确标准 4)心理测试;

5)面试。

派遣劳务人员应符合双方事先确定的标准。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方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六、劳务派遣人员工伤、患病的相关待遇 1、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向安监局和公安局报案,并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工伤保险的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2、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3、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乙方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等费用以及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在医疗期内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调换人员继续履行甲方工作岗位的职责,相应的费用应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

七、劳务派遣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为每人每月 元, 年劳务派遣费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元)。

2、本合同签订后,费用微上支付,即乙方将派遣人员组织到位,甲方核定符合标准时先要支付第一季度费用,在一个季度完成前及时支付下一季度的全部费用。之后以此类推。

3、每月结束后乙方需按照甲方管理人员记录的劳务派遣人员日常表现及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并及时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算清单(详见附件一)供甲方审查,如出现违约情况需支付违约金的,双方协商解决,不得从劳务派遣服务费中扣减;

5、派遣服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每季度 日前,乙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派遣费发票给甲方,甲方将劳务派遣费支付给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账户信息: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训练,指挥劳务派遣人员开展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等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胜任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甲方要求调换派遣人员时,必须出具书面证明,详细说明派遣人员不胜任工作的具体原因,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调换。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劳务人员。本合同约定不明确的除外。

3、甲方有权依法明确乙方所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并将派遣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书面告知每一位派遣人员。根据其工作表现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奖励 。

4、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在法律、法规及规章允许的情况下安排乙方所派遣劳务人员加班加点工作。但是,甲方必须依法保障派遣人员休息、休假的权利。

5、甲方有权依法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6、甲方应为劳务派遣人员免费提供住宿和必要的生活及防护用品。

7、甲方有义务向派遣人员提供劳动卫生安全保护,派遣人员患职业病的,甲方须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提供医疗救治和疗养,并支付全部费用。

8、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工作人员尊重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对劳务派遣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9、派遣人员未完成工作任务导致损害第三方利益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和赔偿。

10、甲方协助乙方招录的劳务派遣人员,通过招录考试后可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指定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的 人的专业管理人员,协助甲方日常管理工作。

2、乙方派遣的人员应符合甲方招录要求,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详细审查,确保所派遣人员的合法务工身份,保证所派遣人员均具备所需证件及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健康证明、无犯罪证明等),如有不符,甲方有权将劳务人员退回乙方。

3、乙方应与派遣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与甲方确定使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确保招录人员和甲方协助乙方招录人员足额到位,在履行派遣协议的过程中,甲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在30天内调换完毕,因乙方或乙方招录的劳务派遣人员原因需要调换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换,并在30天内调换完毕。未能如期调换完毕的,按实际超期天数、调换人数支付违约金。

5、乙方派遣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派遣的人员发生违章作业责任事故或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导致其他损害后果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究现场管理指挥人员的责任,并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将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所有费用按时拨款到位,以保证乙方按时为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于甲方未及时拨款到位而影响及时发放工资或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劳动、劳务、工伤等纠纷,依法进行处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7、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时,甲方应及时组织救治,并于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应及时到达,并与劳动者或家属协商继续救治等事宜。其间发生的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工伤保险负担等相关费用依法由甲方承担。

后续的善后处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办理,包括工伤申报、伤残等级鉴定等,并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发放伤残津贴、意外伤害保险及各项补助金,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9、甲方对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人员应由双方依法进行妥善安置,防止矛盾激化,由甲方依法支付相关费用。

10、对于双方因本协议而获知的有关对方人员、薪资、财务、经营等方面的信息,应予以保密。本条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5年内继续有效。

九、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1、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除外,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甲方因特殊情况或其他合法正当原因要求乙方停止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的,应提前1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该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提供服务,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但是因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的除外。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发出了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乙方仍然继续提供服务的,后续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所聘劳务派遣人员总人数一个季度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2、如乙方不能及时足额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或劳务派遣人员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足额到岗的,按下列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实际在岗人数达到合同约定数量的90%(含本数)以上时,按照人员实际在岗情况支付当季劳务派遣费;

2)实际在岗人数低于90%时,按照实际在岗率支付当季劳务派遣费的90%,未支付10%的劳务派遣费作为违约金;

3)乙方连续两个月每月总在岗率低于90%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三种情形,统计实际在岗人数时,只要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纳入实际在岗人数。

3、甲乙双方要确保合同期内劳务派遣人员的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另作他用。由于管理工作过失原因导致每年调换的人数不得超过招录人员总人数的15%,如每年调换超过15%以上每增加1人,由过错方承担年劳务派遣费总额1%的违约金。

4、因劳务派遣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以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及劳务派遣人员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乙方如不遵守本合同条款第八条中相关规定及时补充劳务派遣人员的,按照超时实际天数、人数扣减劳务派遣服务费。

6、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无故克扣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能按时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或不能按时发放工资,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年劳务派遣服务费总额的20%,并由过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年度内发生超过2次,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过错方责任的权利。

7、甲乙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或国家公布的自然灾害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双方对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但是国家公开公布的情形可以不再另行提供证明。《合同》相对方收到通知后,应尽可能采取适当措施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但甲方应依法承担对派遣人员另行安置的相关费用。

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影响消除后尽快通知对方。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等同,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不一致之处,双方约定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一 投标函(格式)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三 投标报价表(格式) 附件四 服务需求偏离表 附件五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六 投标人服务方案 附件七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八 其他文件 正本/副本 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服务项目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服务项目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函 北京谊创恒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2份;

2、投标价格(总价)为(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元。

3、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8、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地址: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保证金 服务期 投标报价(元) 服务地点 合同签订后一年 投标总价 大写:
人民币(元) 小写:
人民币(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此表应按照投标人须知17.1.2的要求密封递交(应满足招标文件封装要求,同时在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中仍应提交本表);

2、此表价格如与投标文件正本中价格不一致,以本表价格为准;

3、投标一览表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4、此表中,本表的投标总价应和附件三中的总价相一致。

附件三 投 标 报 价 表 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下列投标报价表(包括详细报价明细表)。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如认为还有需要提供的报价内容,可另行列表说明。

价格表1:
分 项 报 价 表 投标人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单价 数量 总金额 1 基本工资 2 养老 3 医疗 4 失业 5 工伤 6 生育 7 意外伤害保险 8 住房公积金 投标报价(合计) 备注:供应商可根据项目要求增加其他有需要的内容。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服务需求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服务要求 偏离 说明 注: 1. 对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书”所列条款进行应答,对不满足的要求需列出偏差。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不填写,将视为该项要求不符合。

2. 此表为格式表,各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调整。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五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 1.对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所列条款进行应答,对不满足的要求需列出偏差。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不填写,将视为该项要求不符合。

2.此表为格式表,各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调整。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附件六 投标人服务方案 说明:按“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书”内的要求自行编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说明如何保障采购人对项目服务方案、应急预案、管理方案、人员培训等方案。

附件七 资格证明文件 目 录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2018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应当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的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打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5、 投标人前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为3万元(含)以上。)(格式自拟);

6、 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行为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附件7-1) 9、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的证明材料或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附件7-1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公章) 填表日期:
投标人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简历 及机构 单位优势 及特长 单 位 概 况 职工 总数 人 生产工人人 工程技术人员人 流动 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 资产 原值万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净值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企业财 务状况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主要产品 (服务)情况 服务/项目名称 上年销售值(万元) 附件八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备注: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
 电 话 :
Email 地址 :
(2) 近三年相关业绩及相关证明(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采购人 投标人承担的任务 其他说明 说明: 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第六章的《评审细则》中的要求。

(3)节能、环保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本项目不适用);

(4)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学历 身份证号码 相关工作经验 备注 1 2 3 4 5 6 7 注: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我公司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7)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谊创恒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电汇或现金的形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 %在投标保证金和买方付给卖方的货款中扣缴。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账户名称:北京谊创恒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 账号:0301000103000106980 (8)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评分细则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商务 部分 (24分)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6分) 胶装牢固,目录清楚,逐页编码,页码准确无错漏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双面打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招标文件所附内容打印效果均清晰可辨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人业绩 (15分) 2017年6月1日至今有类似或劳务服务等相关业绩,每个项目得5分。(最高得分15分) (业绩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执行时间、合同金额等关键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体系认证(3分)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一项得1分,满分为3分 技术部分(61分) 服务方案(2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排名第一得28分,每降低一个档次扣4分,扣完为止,排名可并列。

应急预案(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排名第一得10分,每降低一个档次扣2分,扣完为止。

人员培训方案(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排名第一得8分,每降低一个档次扣2分,扣完为止 管理制度(15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打分 ①考勤制度②劳资制度③培训制度④安全管理制度⑤文明服务制度 管理制度包含以上5项内容:制度全面、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全部满足得20分,有一项不满足或遗漏的扣3分 价格评分 (15分) 一、投标人评标价的确定: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调整 只有同时满足“①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两个条件的投标人,方可享受如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对于独立投标人: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若全部或部分投标产品(货物、工程或服务)被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则评标价=投标人报价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100%-10%)+投标人报价中的非“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
否则评标价=投标人报价。

二、价格得分的计算:
投标人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投标人报价得分=(所有投标人评标价中的最低价/ 投标人评标价)×15 注:只有当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仅指全部投标产品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均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条件,并且均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该产品方可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评标时享受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否则该产品不予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评标时其价格不予扣减。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