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收工作报告7篇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4-04-15 15:01:3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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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收工作报告7篇

清收工作报告篇1

根据xx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自查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我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做如下自查。

一、主要做法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单位对立项项目按照规定和程序足额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在建筑企业项目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实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各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追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事态恶化。

(四)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对于有些单位法定代表人隐匿、逃匿,致使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而有可能引发群事件的,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生活费,防止群事件发生。

(五)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镇政府投资项目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工理性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够。部分民工投诉不按程序来,怨气很大,在时有过激行为,也有越级上访,还有在媒体上发表有关言论,给解决实际问题带来很大的困难;还有部分工人与工头串通一气以讨要工资为名而讨要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处理难度。

(二)劳资关系不断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部分建筑企业将工程层层分包,他们层级之间通过承包协议确定关系,最低层的包工头向工人支付工资。包工头人间蒸发或挪款他用和包工头管理不善,导致民工拿不到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施

(一)明确各部门、各村的工作职责,把好职责关,监督好本村内涉及工程用工的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镇、村及各分管领导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三)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新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五)严格把关全镇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上一期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后才支付其工程进度卷,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清收工作报告篇2

根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我局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会规章制度,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三、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情况

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账户一个账户。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一)财务审批。一般行政经费开支由办公室提出使用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超过五千元的开支由相应股室提出使用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其他人不得干预财务工作,不准指使财会人员支取现金、支票及购物。

(二)局办公经费、专项经费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三)票据报销。所有行政经费支出报销凭据采用税务机关统一发票,单据签报手续要注明经费开支用途,并由财会人员审核,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和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票据要真实准确。

(四)现金管理。现金库存要控制限额,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各股室收缴的各种费用,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非税发票,收据存根要及时交财会保存备查,严禁丢失或擅自销毁。

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室要定期向局长汇报各项经费来源和支出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确保财产安全。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土地发开,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情况。

五、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并及时和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通过自查,我局在20xx年至今没有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等情况。

清收工作报告篇3

根据县财政局略财发〔20xx〕25号《关于开展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来: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照要求,全面细致摸排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做到“五查三对照”(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等,对照本人档案与基本信息、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按照检查的8种重点内容,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检查,我局系统没有发现检查的8种重点人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把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放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岗位意识、奉献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争先创优;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进一步挖掘干部潜力,激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清收工作报告篇4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我院十分重视清欠工作,并将清欠工作形成专项目标。尤其是xxx市xxxx下发第168号《xxx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xxxx令及我市清欠领导小组下发讨论的《具体分工》以来,我院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健全组织机构,在坚持立审分立前提下,各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清欠工作常态机制,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今年度清欠工作目标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清欠工作常态工作机制建设

为及时处理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纠纷,保障民工合法权益,我院着力强化清欠工作常态机制建设,并要求:一是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清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切实在思想上、行动上不放松;二是各部门之间要紧密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时刻掌握动向,以清晰的思路指导工作稳步开展;三是审判、执行部门要注意研究清欠工作的新问题,总结经验,确保清欠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强化清欠工作分工,做好清欠工作记录,落实责任单位目标任务。

二、认真部署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专项行动

我院根据我市和上级xxxx部署,启动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于20xx年8月15日召集相关部门,传达了会议精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徐向阳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研究室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一庭负责人任清欠办主任,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力度和效果,全力推进清欠工作。并迅速对清欠工作做出了布署:一是立即启动清欠工作处置预案,运用“维权绿色通道”,务求妥善处理清欠涉诉纠纷。立案庭应当加强对清欠涉诉纠纷的立案审查,提高敏感度,加强信息的沟通;审判庭要对受理的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投诉案件,快审快结,妥善处理,对于集团诉讼和涉及稳定的案件,要及时汇报,慎重处理;执行局要提高执行清欠涉诉纠纷的力度,拓宽执行思路,有效实现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立即成立清欠工作应急分队,抽调专人负责清欠涉诉纠纷在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的协调配合,确保立、审、执的快速“绿色通道”畅通。三是加强摸底排查工作,各责任部门要从审理周期、涉稳因素、进展情况、xxxx投诉等方面,对清欠涉诉纠纷进行全面的摸排,凡摸排不彻底导致出现严重涉稳后果的,要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同时要加强与市委市xxxx目标管理部门及清欠办的工作衔接和汇报,确保清欠工作信息畅通。

三、清欠工作特色

(一)狠抓清欠工作第一窗口的硬件设施和功能建设,畅通“清欠绿色通道”

立案庭是清欠绿色通道的第一站,“擦亮”立案窗口,狠抓硬件设施和功能建设,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是畅通绿色通道的工作要求。

依托于我院目前办公区域的布局,为方便当事人在立案庭准确的找到清欠立案窗口,我院在临街的立案大楼进门的醒目位置设置了清欠案件专用立案柜台进行办公,心得体会优先接待、优先立案。并配备了供当事人使用的电话以及清欠咨询处、同时,在窗口柜台上摆放了供当事人免费取阅的诉讼指南、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文书格式等各种诉讼指引材料。切实方便当事人或律师就案件信息咨询、进行诉讼xxxx,以便当事人选择诉讼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使从未打过官司的当事人感到清晰、明了。

同时,在清欠专用立案窗口旁,设置了开放式的专用xxxx接待窗口,对清欠群众的xxxx事项都会有专人负责引导和明确解释,不属于自己接待的,立即联系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接待,并且对xxxx人员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xxxx事由等逐一登记,并最终负责处理,绝不推诿。根据所反映问题及时与市清欠办、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办公室联系。形成信息对流。

(二)大力开展诉前xxxx工作

根据《诉前xxxx制度实施办法》,由清欠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清欠案件诉前xxxx,引导当事人正确诉讼。

针对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向群众提示有关诉讼的主要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提示可能存在的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执行时效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及法律后果。在诉前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选择“立案调解”、“支付令”“诉前财产保全”等经济、节约、高效、快捷的诉讼手段,降低诉讼、执行风险,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速裁机制

根据我院《民事速裁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纳入民事速裁适用范围,规定便捷的诉讼程序:在送达方式上,能够将诉讼文书直接送达给被告或能口头通知被告到庭的案件;在立案时,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在开庭前调解的,立案庭可以适用调解,并统一编“xx立调字”案号,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在审理阶段,案件承办人应告知双方当事人案件以五个工作日为审理期限,以通知被告到庭调解的时间为起算时间;在法律文书xxxx上,利用微机xxxx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格式模块,以提高当庭xxxx、送达调解书或裁定书的比例,提高工作效率。以民事速裁的方式处理清欠案件,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又方便了当事人。

(四)多方合力,建立联合司法救助制度

由于清欠类案件的当事人大多属于农民工,其自身的法律知识较为欠缺,我院积极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妇联等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检察院进行座谈,形成《关于办理民事案件中相互协调的有关问题座谈纪要》,推行由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的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加强社会各机关、部门对民工问题的支持和关注;根据xxxxxx《法律援助条例》和最高人民xxxx《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对申请司法援助的当事人提供详细的诉前咨询的基础上联系法律救助的律师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同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诉讼费的减、免、缓。全年司法救助近30件,缓减免诉讼费20万元。

四、今年梳理的清欠重点案件

1、(20xx)xx民初字第1357号xxx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xxx市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市中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和退还保证金。本案已经过鉴定,承办人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拟开庭审理。

2、(20xx)xx民初字第1770号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崇州分公司诉xxx市金菩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新坝电气有限公司xxx分公司、江苏新坝电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西崇逸景项目双方在工程结算和工期上存在较大分歧,同时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本案已经受理,正在进行庭前调解

3、20xxxx民初字第1344号xxx市金菩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崇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西崇逸景项目双方在工程结算和工期上存在较大分歧,同时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已经受理,正在进行庭前调解。

4、(20xx)xx民初字第1783号xxx蓝公府餐饮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诉重庆精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总结重庆精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受理,正进行开庭准备,本案两被告无法送达,正进行公告中。

5、20xxxx民初字第1771-1777号原告蓝银强、查波、严小平、粟彬、张薪蒂、彭鸿彬、冯玉红诉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崇州分公司、xxx市金菩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省广安市广安区建筑工程总公司、xxx省广安市广安区建筑工程总公司xxx一分公司、第三人xxx安信投资xxxx管理有限公司、xxx欣盛非xxxx性xxxx有限公司劳务雇佣合同纠纷7案。经承办人多次调解,有望达成调解协议。

五、工作思路

今年,随着xxx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世界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的推进,涉及拖欠民工工资和建设工程款结算等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对职工的合法权利的法律保障和救济需求越加重要。面对这种形式,我院将认真总结,继续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快捷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用足用好有关法律、法规,认真领会有关政策精神,在具体案件中,把握好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的关系,从有利于劳动者、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稳定的角度,稳妥处理案件,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三是继续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权益纠纷的“大调解”工作,延伸职工,化解矛盾纠纷;四是深入开展农民工维权调研活动,对审判工作中涉及的有关纠纷进行分析,认真思考对策,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清收工作报告篇5

****年***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各部门的协助下,牢记总经理训导,发扬伟大的“**精神”,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清欠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做 以下总结:

一、加强学习,提高责任心

今年我们清欠办全体组织了三次总经理的两篇讲话——《记住昨天艰难的创业路,携手并肩共创美好未来》、《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深入学习,并且认真写了学习心得。通过学习,使我们每一个人经受了一次精神上的洗礼,让我们知道了**创业的艰辛,**发展的艰难历程,通过三次学习,让我们每个人增强了危机感和责任心,因此我们更应该珍爱现在的工作,更要兢兢业业!

二、清欠回额***万元,清收率达***%

20xx年业务部共申报清欠单位**个,标的***万元,面对申报单位急,情况复杂的情况下全体清欠人员团结一致,勇于拼搏,克服重重困难,对所报单位进行了努力清收,截止20xx年**月**日,清欠办每个小组出差均超过***天,共清回货款***万元,当年申报清收率达***%。

三、狠抓难案、要案,积极处理清后事宜

20xx年清欠工作面对很多急案、难案、要案,但清欠人

员毫不退缩,勇往直前,****公司和***公司两案历经两年的艰难执行,终于圆满解决,****公司也将胜利在望。狠抓难案、要案的同时,我们坚持“抓大不放小”,更不忘执行过去的老单位,使所报全部单位得到了全面、有力的清理。

今年我们还在***的协助下对清后余额进行了及时处理,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对当年产生的**个单位申报了坏账处理,并且还对今年的清欠单位诉讼文书等资料整理后交档案室入档,使清欠工作善始善终。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清欠工作虽然总体上比较积极,但还存在较多不足,如对法律的学习不够、个人能力、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所有这些都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提高和完善。

新的一年已经来临,我们全体清欠人员将满怀信心,严格按照总经理的要求,发扬伟大的“**精神”,团结一致,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克服一切困难,争取20xx年取得更好的成绩,为**的大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清欠办20xx年*月*日

清收工作报告篇6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清收工作报告篇7

一、落实建设资金到位制度,杜绝垫资施工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二、落实月薪制,杜绝年薪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的劳动者没有任何身份和地域的差别,也就是说,对农民工同样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而欠薪现象的发生与没有对农民工实行“月薪制”有一定的关系。如果能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年终讨薪大行动将不复存在。要做到这一点,有必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譬如,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三、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制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四、增设拖欠工资罪,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五、简化劳资双方解决纠纷程序,为农民工建立维权绿色通道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