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关于妇女信访工作状况及存在问题分析报告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2-25 14:44:59     阅读:

县妇联关于妇女信访工作状况及存在问题分析报告 
 

 
 

近年来,宁县妇联以服务妇女为宗旨,以稳定为大局,强化对广大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妇联维权制度建设和维权网络建设,在实际工作中,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又要反映问题,代表妇女群众利益的原则,正确处理和缓解各种问题与矛盾,促使妇联信访维权工作更加实效化。尽管如此,面对上访妇女的种种诉求,妇联维权任务依然艰巨,如何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信访工作呈现出的特点

1、各类婚姻家庭上访案件仍是上访群众的主要问题。2011年,宁县妇联接访总数虽然较去年有所下降,但是婚姻家庭类上访所占比例较大,占信访首位,其中家庭暴力投诉14件,占婚姻家庭类67%;

是妇女群众投诉的重点热点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婚外情增加。当女方知情后,就会对男方表示出不满或唠叨,埋怨男方对家庭不负责任,这样便会遭致男方的威胁、辱骂、恐吓甚至殴打。

2、家庭暴力依然存在。有些男人性情暴躁、自私、缺乏爱心和责任感,当某些要求达不到满足或家人干涉他们的个人不良生活行为如酗酒、赌博等恶习时,引起夫妻争吵,男方以施暴压服女方。另外,男尊女卑封建残余思想尚未根本存在,一些男子仍有大男子主义思想,以自我为中心,忽略女方的感受,女方稍有不满,男方便拳脚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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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婚妇女子女抚养费到位难。从反映的问题看,绝大多数妇女要求解决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只有极个别妇女要求解决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她们反映的问题集中在男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上,而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主要原因是男方再婚、经济条件差拒给抚养费,或者是男方外出无法联系,男方又不主动联系,故意拖延致使抚养费无法按时足额兑现等。

4、个别家庭老人赡养费问题很难落实到位。在前来上访的人群中,仍有个别老人因为赡养问题逐级上访,有些是因为子女家庭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但仍有一部分道德品质差,经济上不存在困难但仍然不愿尽赡养义务。

二、主要做法

1. 建立主席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处理疑难信访案件。县妇联规定每月的10日为主席接待日,并形成惯例,由妇联主席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如陕西女青年程丽,打工结识宁县男青年王永刚,但结婚后矛盾不断,儿子出生后丈夫从未尽过义务,后两人两地分居,婚姻有名无实,到妇联求助,县妇联非常重视此件事,积极指导她果断起诉,解决跨地区婚姻纠纷。这一制度得到妇女群众的欢迎。而且在主席的影响带动下,县妇联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热情接待,不厌其烦做好调解和疏导,对于来访者耐心体察需求,努力为她们解疑释感,使各类矛盾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2、建立信访责任追究制,提高信访接访水平。一是完善妇联系统三级信访网络制度,减少了重访和越级访,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健全信访工作档案管理责任制。在档案管理均做到了“八有”,即来信有登记,来访有记录,转办有记载,批办有答复,立案有依据,查处有材料处理有回音,归档有标准,并对乡镇妇联的信访工作情况进行百分考核。三是狠抓基层妇联干部培训。基层是群众信访的源头,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为了提高基层信访干部的接访水平,县妇联今年举办了乡镇妇联主席、社区妇代会主任维权培训班,要求她们变上访为下访,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  

3、积极参与陪审,为妇女儿童伸张正义。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化的具体体现,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妇联充分利用陪审员可以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渠道,不仅丰富了依法维权的手段,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妇联的社会地位。县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担任了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共参加审理案件3件,满意率达到95%以上,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针对信访热点,抓好舆论宣传工作。一是县妇联利用“三八维权”周、“法制宣传日”、 “母亲节”等特殊日子,组织和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宣传一条街活动,加大了维权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社会效果比较明显,深受群众喜爱和欢迎。二是为了加大舆论宣传工作,与新闻媒体联系,制作专题片等活动,向社会大力宣传正确家庭观和伦理道德观,增强了公民的道德法制观念和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

5、注重对弱势妇女儿童的救助。面对弱势妇女儿童,宁县妇联多方联系,想方设法使困难妇女儿童得到救助。建议组织部将一部分退休老党员、村干部纳入贫困党员慰问的范畴,从情感上对已卸任的基层女干部、老党员给予温暖。建议民政局将一部分生活上有困难的家庭纳入低保范畴从经济上给予帮扶。今年以来,县妇联共救助来访弱势贫困妇女19名,落实救助资金5400元。

   三、存在的问题

1、信访重点难点问题处理难度较大。因职能所限,妇联组织主要为妇女群众提供教育、调解、协调、呼吁等服务,在解决妇女群众信访重点、难点问题时,具有较大的难度。近年来,妇联来信来访中家庭暴力案件居高不下,妇联组织在协调处理这类问题时,只能采取调解和说服教育的方法,致使家庭暴力行为得不到应有处罚,给妇联工作带来很大困难,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妇联组织缺少应有的制暴手段。通过法律和思想道德的教育,健康心理知识的疏导对提高妇女群众的思想认识、提高她们的法律素养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由于对违法暴力行为缺少有效的遏制手段,单靠说教,对邪恶势力和倾向起不到震慑作用,使一些受到家庭暴力等不公事件的妇女感到正义得不到声张。

3、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由于有的基层妇女组织工作不到位,致使有些妇女群众对基层干部不信任,直接到上级妇联上访,加大了上级妇联信访工作量,“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在实践中落实有一定难度。

4、妇联系统信访专业人员偏少。由于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县、乡二级妇联组织本身人员就少,特别是乡镇妇联大多数只有一名妇联干部,既要抓中心,又要抓妇女工作,一人多岗,信访干部大多是兼职,缺少法律专业人员,在处理来信来访案件中,有时现学现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建议

1、健全健全妇联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应加强妇联信访工作机制建设,规范妇联信访事项受理和办理程序,积极服务信访工作大局。加强对妇女儿童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工作,对信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预防和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妇女信访服务组织作用,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完善妇女儿童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坚持信访信息定期逐级报送制度,认真搞好信访信息分析,把握妇联信访工作动态,及时反映妇女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协调联动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发挥社会化维权网络的作用,共同协调解决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

2、加大解决妇女儿童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力度。通过对近几年上访案件的分析,我们发现,农村失地妇女、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权益和家庭暴力等信访问题突出,因此,在今后工作中,应加强这方面的调查研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妇联维权协调机构的职能作用,利用行政、法律和舆论等手段,积极推动妇女儿童信访问题的解决。

3、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依法信访,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中解决利益矛盾,推动妇联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4、加大联合办案工作力度。信访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作,需要妇联、信访、综治、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各类信访案件。同时要加强与乡镇、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取得更多的支持,通过社会力量,化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矛盾和问题。                               

5、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要不断完善妇联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工作制度。要着力抓好妇联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员配备到信访工作岗位。加大对信访干部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她们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对基层妇女干部的法律政策培训教育,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要加强妇联信访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法律、心理等相关专业机构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妇联信访接待处理工作,采取调解、协商、教育、疏导、救助等方法,努力把信访工作做细、做实,不断提高妇联信访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