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经读后感1000字最新8篇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4-04-23 13:01:13     阅读:

读者通过阅读精心撰写的读后感,可以对书籍的主题和思想有更深入的理解,我们将自己的感受和体会融入到一篇读后感中,以便更好地表达自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和思考,以下是无忧文档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坛经读后感1000字最新8篇,供大家参考。

坛经读后感1000字最新8篇

坛经读后感1000字篇1

厚厚的一本《平凡的世界》我已经读过三遍,但每次都会带给我新的震撼与感动,因为我看到的是世间的真情,平凡但是真挚,我们的生活就是如此。

在每个人的童年,父亲,可能都有一个高大的形象。是啊!几乎每个父亲都是家庭的顶梁柱,可是谁又能想到在父亲慈祥的笑容背后又有多少生活的艰辛与无奈?但是孙少安知道。“他父亲在他面前抱住头痛哭流涕。他第一次看见刚强的父亲在他面前流泪。他自己也哭了。是的,他将要和学校的大门永远地告别了。他多么不情愿啊!他理解父亲的痛苦——爸爸也不愿意断送他的前程……就这样,他参加了全县升初中的统一考试。在全县几千名考生中,他名列第三被录取了。他的学生生涯随着这张录取通知书的到来,也就完全终结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忍不住泪流满面。少安为了弟弟妹妹、为了那个家牺牲的太多太多,他没日没夜的忙碌着,但是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那个家,似乎从来都没有为自己“自私”一下,他是一个多么有情有意的人啊!

“亲情是一条永远剪不断的线”孙玉厚的家是贫穷的,但也是富有的,家人之间那份浓浓的亲情就是他们最大的财富。田福堂在经历了那么多的争争斗斗之后,所渴望的不也正是那种儿孙满堂、其乐融融的亲情吗?

但是,因为家庭环境的制约,少安的爱人,注定是甘于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踏踏实实无怨的,学识多寡已非必要,耐劳勤快确是根本。所以润叶,那个勇敢而又脆弱的女孩最美好的爱情只能因为少安的抉择而灰飞烟灭,留下的只有曾经的付出,曾经的美好回忆,但终究总是一段宝贵的财富,总是她心灵难得的.一段慰籍和甜蜜。但无论如何,润叶最终是臣服在世俗的压力下了,虽然有些许的愤恨和睚眦必报的态势,也曾洁身自好过一段日子,偏偏她碰到的是和她一样固执的李向前,正是因为他们的固执,他们的结局只能那样。

少平是作者重墨渲染的对象,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他是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或者,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以尊严慰灵魂,总是深有自尊情素孩子的必然选择。在我的生活中就有着像少平一样的典型,正是他们的精神给了我们极大的鼓舞与力量,物质的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上的贫穷!从平凡中来,归附于平凡中去,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也许,不平凡的点点滴滴,就润化在平凡的滴滴点点之中。

田小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他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我们的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而她的牺牲,却把那缕阳光多走了,少平的悲痛与彷徨让我再次潸然泪下,田小霞是少平的一个梦,破碎但深情、酣畅却桎跛的梦。她的牺牲,让我认识到这就是生活,它是残酷的,天有不测之风云,就算再好的人,上天也不会100%的保证她的生命会有不测。

掩卷深思,真正的爱情究竟是什么?孙少平与田小霞的爱情给了我极大震撼,那是真正跨越了一切界限的两颗心灵的交汇,彼此的吸引与爱慕。而正是他们的勇气才没有重蹈润叶与少安的覆辙。我相信那就是真正的爱情。

那么少安和润叶呢?他们服从了命运的安排,最终走上了不同的人生轨迹,与一个自己不曾爱过的人过起了柴米油盐的日子,他们相互扶持,紧紧依靠直到老去。还有润叶和李向前、润生和郝红梅、孙兰花和王满银,他们都是被生活拉在了一起,也许这种平平淡淡的生活中的感情不像现在都有些青春偶像剧中所演的那样轰轰烈烈,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彼此都从对方那里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

写到这里,我已明了,所谓的真正的爱情其实就是一种感觉——幸福的感觉,而幸福可以有许多中表现,可以有许多种载体,但最重要的是要被感觉到。也许那些青春偶像剧中所演的有些夸张的情节只是我们对所谓的“真爱”幻想太多而产生的错觉。虽然不排除这世界上的确有如此的恋爱,但绝大多数的爱情,发生在我们头上的爱情故事,却都如白雪一般平淡无奇,而这才算是真正的爱情,也就是真爱才对吧!

纵观《平凡的世界》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情意,有亲情、友情、爱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生与红梅的爱情,少平与金秀的爱情,润叶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李向前与李登之的亲情,少平与金波的友情,少平与师傅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平凡的世界》中使用最频繁的一个词语是:亲爱的。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亲爱的朋友……总之,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在这里一一的展现。

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

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无论是阳光下,还是风雨里,都可以闪耀出一种读之即在的光荣了。

“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西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林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不会在留存,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眼看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没有到来。”尽管时光荏苒,但现在的黄土高原的外貌依然如故,这里仍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如路遥所讲述的那样:情满人间。生活在平凡的世界中的人们啊!看看你们的周围,父母千里之外的一个电话、成功时朋友的一声祝贺、失落时爱人的一句安慰,让我们重新把这些爱的片断品尝、珍藏,不仅作为美好的回忆,更是作为内心的一份宝藏。这亲情、友情、爱情一起织成了一张温暖人心的爱的网,时时刻刻给我们温情与力量。

因为有爱,世界变得美丽!

掩卷深思,心中浮浮沉沉,颇有感叹世事苍桑,人海茫茫之情,正象路遥在后记中写道“希望将自己的心灵与人世间无数的心灵沟通。”我想他做到了。

坛经读后感1000字篇2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坛经读后感1000字篇3

?儒林外史》全书以一位正直文人王冕的故事为引子,接着写了周进、范进中举的故事。周进是个老童生,一生之中科举不得意,直混到给商人管帐的地步。在商人的资助下,他捐了个监生,又先后中了举,成了进士,官至广东学道。在南海主考时,他拔了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范进中举后,竟发了疯病,被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

范进中举后,书中这样写:“他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咬紧,不省人事。灌醒过来,竟发了疯,一边叫‘我中了!’,一边往门外飞跑,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此时竟需要他平日害怕的胡屠夫打他一巴掌,他才清醒过来。”他周围的人在他考中前后也俨然两副嘴脸,其中尤以胡屠户表现得最为典型:先前的“现世宝穷鬼”一下子变成了“贤婿老爷”,连“尖嘴猴腮”也顿时变成了“体面的相貌”这个故事揭示了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及整个社会毒害之深。

?儒林外史》之所以广为流传,其主要优点有三:

其一是小说的讽刺艺术:《儒林外史》讽刺的矛头虽然直接落在某一个人的身上,却始终使人感到人身上的罪恶归根到底是社会的产物,是当时的科举制度造成的罪恶。比如像周进看见号板一头撞倒,范进听见中举忽然发疯,马二先生游西湖无心赏景,只是大嚼零食,留意于自己所选八股文的销路,都使人感到是那个社会造成的。

其二是《儒林外史》在讽刺上并不排除夸张:像严监生临死为两根灯草不肯咽气,周进撞号板,范进中举其母快乐得一命呜呼都是。但作者的夸张并不使人感觉虚假,而是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出来的。

其三《儒林外史》的结构独特:它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主要情节,而是分别由一个或几个人物为中心,其他人物作陪衬,组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随着有关人物的出现而展开,又随着有关人物的隐去而结束。

?儒林外史》以封建士大夫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为中心,揭露了科举制度对士人的毒害,进而讽刺了封建官吏的昏聩无能、地主豪绅的贪吝刻薄。附庸风雅的名士的虚伪卑劣,以及整个封建礼教制度的腐朽和不可救药。

坛经读后感1000字篇4

拜读了汪中求先生所著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感触颇深,受益匪浅。在此书中,汪先生列举了大量真实的案例,从思想观念出发,到细节造成的差距,忽视细节的代价,由细节的本质到细节的积累。深入浅出,清清楚楚,淋漓尽致的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全新的观念,从做人,做事,做管理,到处体现了细节的重要性。

书已读完,但其中的一个个的重要事例常常浮现于脑海之中:加加林的一个看似微小的动作——脱鞋穿袜走入飞船,表现了他的个人修养和素质,成就了太空飞行的第一人。一位优秀的青年却由于一个简历的失误,失去了一个极佳的工作的机会,药厂厂长的一口痰结束了一次外商合作的机会。“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正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我深深地知道:老师的一个笑容,一句话语,一个动作,都被学生看在眼中,记在心里,对他们的言行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踏入校门,站在三尺讲台的那一刻起,我时时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力求做好每件小事,给学生施以积极的正面影响。我想:言传身教远胜于喋喋不休地说教,所以我时刻提醒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教书育人,特别是面对刚入学的孩子,他们特别喜欢模仿老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我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也许,一个细节也会影响学生的一生。

从对老师自身的要求来看,老师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把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切细节问题当作一件大事来做,花大力气做,把小事做细、做全面,真正做到细致严谨。比如备课中的问题设计,问什么问题?怎样问?何时问?甚至问题的遣词造句都要进行慎重的考虑和选择,争取使每个问题都问得有价值,有针对性。另外。老师也要十分注重自身修养的提高,因为老师在学生心目中的特殊地位,老师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影响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老师应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向学生展现自己高尚优雅的风度和修养,对学生施以正面影响。最后,老师还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来教育管理学生。只有了解自己教育的对象,才能对其进行正确有效的教育和引导。这就要求教师在平时细心观察学生的言行等细节上的表现,了解他们各自的心理特点,因材施教。

成也细节,败也细节。细节问题的重要性由此可见。我作为一老师,虽然没有完全读完这本书但对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也有了一点肤浅的想法。作者所强调的注重细节的理念对于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分明有着十分重大的借鉴意义。

教书育人的工作决不能等同于工厂制造产品,产品坏了可以报废,而针对人的教育如果失败了,损失却是无法用数字来衡量的。

目光要关注学生的长远发展,首先关注的应是身边小事,学生成长的环节就是由这些小事构成的,学生发展的任何事都要求教师用心对待,千万不可小视之。

浩瀚的大海是由一滴滴水融合而成,茂密森林适于千百颗树连接而成,骄傲的成绩更是由无数小的成功凝聚而成。让我们把我生命中的细节,在过程中完善及细节之美,只有这样才会取得成功,让我们的教育事业进入另外一个春天。

坛经读后感1000字篇5

说起来还真惭愧,我以前并不爱看世界名著这类小说,因为篇幅太长,读完一本总需要花很长一段时间。而我的父母就像与我作对一样,每天都让我看这种书,因此《童年》这本书就出现在我的视线之中。出乎意料之外,这本长达400余页的长篇小说竟深深地吸引了我,居然被我破天荒地读完了,而且说是聚精会神地读完的也不为过。

这是我第一本真正理解的,深深被吸引住的小说,我为书中主人公的命运而牵挂。我流过泪,与他同苦;我欢笑过,与他同乐。这本《童年》就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讲述了他在外祖父家度过的童年,令人震撼、难忘。

马克西姆·高尔基幼年暑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他只上了三年学,11岁就走向社会了,过早地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16岁时,他一人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底层,和各个阶、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当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惭愧,高尔基在11岁就走向社会了,那时的命运,生活有多少苦,他都要忍下来了,而我们的11岁呢?我们是幸运的一代,不用干任何的活,肩上没有任何负担,只要好好读书就可以了。就这么简单,而我们又为什么没有做到呢?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为什么做不到?高尔基在这样的环境他依然酷爱学习,在艰苦的劳动之余仍坚持写作实践,阅读大量的书籍,而且他还经常创作一些诗歌之类的作品,在1889年开始了他的小说创作生涯,最终成为闻名欧洲的作家,这就是高尔基的童年,也是他的成长历程。

与文中主人公相比,我很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有爸爸妈妈疼爱我,有爷爷奶奶呵护我,更有老师辛勤培育我。我不曾过过终日为生计忙碌的日子,也没有经历过那些坎坷。可以说,我们这一时代的少年们都享受着这个世界和社会带来的无限关爱。高尔基却没有,但他却那么坚强勇敢,努力进取,敢于面对一切困难。这是我最敬佩高尔基的一点。

读完这本书,我记住了一个伟大人的名字――高尔基,更感受到了他在奋斗里那些敢于拼搏、努力进取、敢于面对困难的勇气。“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它告诉了我们要想成功必须经历失败与磨难。高尔基就是从困难和失败中走出来的,成为了强者。让高尔基成为我们成长中的楷模,让我们学习他那勤于学习、善于写作、敢于斗争的优秀品质!朋友们,加油!

坛经读后感1000字篇6

今天,我又读完了《朝花夕拾》中的《琐记》一篇。

本片主要讲述了,从儿童要上学堂经过的一些琐事,表达了鲁迅先生怀念儿时,想要为自己未来过得很好,好好学习的思想感情。

读完这篇以后我陷入了深深地沉思,每个人都想一直留在儿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都会成长,慢慢变老,时间带走了童年太多的快乐,当然在童年许多不能理解的人和事、忧愁,随着年龄和阅历也逐渐开始理解和明辨是非。

在文章中衍太太这个人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开始看到鲁迅写她对自己的孩子要求狠,却对别人家的孩子特别宽容,甚至纵容。我读到这里和鲁迅的'最初对衍太太印象是一样的,就是对凡事不和孩子家长告状告密的大人的印象在孩童的心里那就是大大的“好人”,那时衍太太就是鲁迅小时候自以为的好人。譬如:“

举一个例说罢,冬天,水缸里结了薄冰的时候,我们大清早起一看见,便吃冰。有一回给沈四太太看到了,大声说道:“莫吃呀,要肚子疼的呢!”这声音又给我母亲听到了,跑出来我们都挨了一顿骂,并且有大半天不准玩。我们推论祸首,认定是沈四太太,于是提起她就不用尊称了,给她另外起了一个绰号,叫作“肚子疼”。

衍太太却决不如此。假如她看见我们吃冰,一定和蔼地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的多。”

由此可见,衍太太的“好”是在鲁迅写此《琐记》时才泾渭分明的。

鲁迅小时候看待问题就有了自己的看法,衍太太做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看在鲁迅眼里就让鲁迅小小的心里产生了反感。《琐记》是这样写的:一回是我已经十多岁了,和几个孩子比赛打旋子,看谁旋得多。她就从旁计着数,说道,“好,八十二个了!再旋一个,八十三!好,八十四!……”但正在旋着的阿祥,忽然跌倒了,阿祥的婶母也恰恰走进来。她便接着说道,“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

以上这些还不是最让鲁迅生气的地方,最让鲁迅生气的地方明明是她教唆鲁迅回家翻翻他家母亲的首饰可以变卖买东西吃,鲁迅没有那样做,凭着他自己的秉性也知道不是好事,可是衍太太还是放出流言说鲁迅把家里的东西偷出来卖了……

关于这段童年经历,成年后的鲁迅的愤慨在《琐记》是这样写的:

流言的来源,我是明白的,倘是现在,只要有地方发表,我总要骂出流言家的狐狸尾巴来,但那时太年轻,一遇流言,便连自己也仿佛觉得真是犯了罪,怕遇见人们的眼睛,怕受到母亲的爱抚。

而后好几年,鲁迅长大了,懂得了许多道理,有了自己的见解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这让他开始重新看待他在童年经历的人和事等许多东西,比如衍太太这个人,就让他重新审视了一番。通过读这篇《琐记》,让我认识到人的两面性,同时也让我感觉做人还是要做沈太太那类直来直去的实诚人,绝不对不能做衍太太那种表面对人家好,可是内心却不是真诚的一类人!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匪浅。

坛经读后感1000字篇7

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一向被称为《人间喜剧》的序幕,曾被选为世界十大小说之一,它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在巴黎的一所公寓里,住着一个名叫高里奥的老头,他六年前住进了公寓,不知为什么,他由最好的房间换到了最低等的房间,人也越来越瘦。终于,高老头的变化之谜被穷大学生拉斯蒂涅揭开了。原来,高老头以前是个面粉商,他为了讨好两个女儿,卖了店铺,把钱分给了她们。两个女儿如愿以偿地得到了钱后,竟把高老头从家里赶了出来。

心狠手辣的女儿们又来向高老头要钱,可怜的高老头被逼付出了最后一文钱,致使中风症发作。临死前,高老头想见女儿们最后一面,都被推辞掉了,而他就只能在一张破床上孤苦伶仃地离开了人世。

?高老头》这部小说,从多方面描写了19世纪的贵族社会,同时,又着力批判了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高老头在临死前和拉斯蒂涅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印象特别深:“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可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迷人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灵。巴尔扎克把两个女儿的阴险、虚伪和高老头的善良、纯朴、描写得淋漓尽致,还把一批具有个性化的人物,展现在人们面前。

我不禁从心底感叹高老头的悲惨遭遇。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出了当代法国巴黎——哪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着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使人读了以后,不禁掩卷沉思。

?高老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本书中文版不到十八万字,但是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彩,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从拉丁区与圣马尔索城关之间贫穷寒酸的小街陋巷,到圣日耳曼区富丽堂皇的贵族府邸,把尔扎克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讲述了一个令人热泪相映的故事。巴黎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风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社会。这里有贪婪势利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苦役帮口里神通广大的秘密头领。

读完《高老头》,让人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爱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无怪乎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坛经读后感1000字篇8

最近我看完了《神秘岛》,这本书讲的是五个人坐着热气球来到了一座荒岛上,在这里他们经历了很多惊心动魄的事情。

当时美国是南北战争时期,这五个人是北军的俘虏,他们准备晚上乘坐敌人工厂的热气球逃走,还带上了一只狗名叫“托普”。因为太平洋上的风暴,那个热气球被卷进了一股巨大的漩涡里,然后热气球坠在了一座荒岛上,他们还发现了一个湖,名叫红河,这是岛上很难得的淡水资源。他们还给这座岛起名叫林肯岛。他们还发现了一种奇特的动物,名叫儒艮,并且他们还遇到了海盗,在他们与海盗并肩作战的时候,有一个叫艾尔通的人被海盗抓走了,艾尔通本来是与海盗一伙的,可是他与海盗船长发起了争斗,最后艾尔通恳求船长把他丢在一个荒岛上,就这样他遇到了这五个北军的俘虏,并且和岛上居民们成了朋友。他们还结识了一头大猩猩,他们给它起名叫“杰普”。他们还发现了岛上的“圣人”,他原本是摩尼船长,很久以前他是一个王子,当时英国向他的国土发起了战争,他的起义军队被英国的炮火打败了,于是摩尼船长又组织了一支军队,但是又失败了。摩尼船长见势不妙,于是开着邓肯号来到了这座小岛,他们帮了这座岛上的居民们的大忙。比如上次那些海盗就是他用激光枪打死的。岛上的人也尊称他为“圣人”。

几个北军俘虏来到这座神秘岛后,在一次搜查中,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发现了附近的火山口有一点响动,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他怀疑火山复活了。于是他回到他们盖的木房里叫全体人员坐一艘两万吨的大船逃跑,于是他们停止其他工作,把所有心思都用来造船。冬天马上就要来了,要知道在冬天做木工活可是不容易的事情,冬天来临之前,这个船的甲板已经铺好了。不过在一天清晨,他们被一声巨响吵醒了,他们看到火山口冒着浓浓的烟,于是史密斯把大家召集起来说:“火山口刚好在红河附近,如果水进入了火山就会化为水蒸气,成为强大的能量,到时候林肯岛就会被炸到天上。”这时候大家都沉默了。第二天尽管船还没有造好,但是他们还是提前下了水。忽然一股水蒸气从山顶上钻了出来,发出了惊天动地的爆炸声,林肯岛立即变成了一片汪洋。此时林肯岛上还剩下一块孤立的岩石,那是岛上居民们唯一的安全之所。在这场大爆炸中,杰普和托普被乱石砸死,而其他人却顽强的活了下来。最后,他们被邓肯号的继承人格兰特船长救了下来。

这本书和我看的上一本《穿越时空之旅》比起来,我更喜欢《神秘岛》。因为这本书里面的人物描写都特别生动,比如潘克洛夫是一个糊里糊涂的人,而史密斯是一个冷静智慧的人,艾尔通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每一个人的性格都有明显差距,让我看的沉醉其中,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