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参考8篇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4-04-20 14:01:46     阅读:

读后感是我与书中人物共鸣的体验,让我更加理解人性的复杂和多样,读后感是对自己阅读过程的回顾,下面是无忧文档小编为您分享的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参考8篇,感谢您的参阅。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参考8篇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篇1

生活就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的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

对酸甜苦辣的滋味还是懵懂的时候,《平凡的世界》走进了我的生活。回想那时,对生活还没有太多的领悟,当时的我只是一个“看客”。现在的我再读这本书,读过之后,我被平凡世界里所展现出的不平凡的精神深深震撼了,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塑造的孙少安、孙少平可以说是中国大地上最为平凡而又普通、为生计四处奔波的农民。包含血泪的抗争中,我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不轻言放弃,一股不服输的韧劲。

努力活??

生活际遇的不同,孙少安和青梅竹马的田润叶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孙少安很清楚自己是一个农民,两人的身份悬殊太大了,害怕在一起会耽误了女教师田润叶的前程。自卑,让他退出了这场感情的漩涡。不尽的闪躲,犹如两条平行线,两人注定有缘无份!

命运又是眷顾少安的!他结识了一个体贴而又善解人意的山西姑娘——贺秀莲。她陪伴着少安走过了一场又一场的风雨。每顿饭基本是黑豆高粱稀汤,能吃两个黑面馍,简直就是奢侈。家境的窘迫,二人婚后只能住在村里饲养室的小窑里。但在秀莲看来,饿点没关系,只要和家人在一起,再难的日子都会充满温情。

家庭的贫困,物质的匮乏并没有消磨掉孙家人的亲情。少安、少平进城时,总会为家人置办点东西,或是买一包蛋糕,或是一双袜子,或是一块白毛巾……正是这浓浓的、血脉相连的亲情,才让这多灾多难的孙家人相互扶持,历经血泪的洗礼,携手走出一次又一次的生活困境。

生而坚强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磨难面前,有时候,人很脆弱:但,有时候,人又很顽强!

双水村推行责任制,孙少安眼疾手快,经过精心的筹备,建起了砖窑场。很快,家里的经济水平得到了质的飞跃......灾祸,劈头盖脑就压下来了!砖厂,垮台了!父亲孙玉厚看着儿子和儿媳像嫩南瓜断了根蔓,只有干着急而给他们凑不上一点劲!雇佣村民的工资拿不出来,银行贷款也无力偿还。坚持,希望就在远方。到外县贷款,再加上弟弟孙少平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不服输的孙少安在妻子热忱的鼓励下,东山再起。整整沉寂一年的制砖机又轰隆隆的吼叫起来。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高中时期的孙少平,瘦高个,一顿饭只能吃学校最差的主食——焦黑的高粱面馍,连五分钱的丙菜都买不起!他经历了贫困、饥饿和孤独的折磨,忍饥、忍辱、忍冻,心中留下数不清的痛苦回忆很庆幸,书闯进了他的生活。慢慢地,他的视野变得开阔起来,不再局限于一方天地。尤其在遇到田晓霞后,思想的火花碰撞,更是让他的人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不想一辈子和“高加索山”捆绑在一起!他不甘心做一个平庸的人,想凭着自己的双手,走出双水村,到外面闯出自己的一片天!

未来可期

作者路遥在书中写道:在最平常的事情中都可以显示出一个人人格的伟大。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哥哥少安选择留在了农村,弟弟少平选择走到外面的闯荡。尽管选择不同,但是他们心里都有最朴素的憧憬,希望日子越来越好。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走过一段坎坷的旅程,润叶和李向前冰释前嫌,达成和解;田润生和郝红梅不惧世俗的目光,走到了一起……

不管生活有多艰难,朴实的他们依然努力的活着,靠自己的双手改变着自己的命运,唱响了一首农民的赞歌、一首平凡的赞歌。坚强的他们总在生活面前奋力抗争,即使头破血流,也不像困难低头。长满老茧的双手依旧谱写了一首气势磅礴的英雄史诗。这是一群英雄的人民。他们身上展现了中华民族的生生不息。

每一次充满希望的耕耘和播种,每一次沉甸甸的收割和收获,都给人带来很大的满足。在这片哺育千千万万中国人的大地上,每个人生活中总会充斥着艰辛的滋味,但我们依然满怀期待,用一片赤诚之心,播撒汗水,收获希望……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篇2

前不久,看过一部经典的电影,名字叫做《达芬奇密码》>,它讲的是个奇异的探索耶稣后人的故事,里面耶稣的后人就叫做苏菲.一个美丽漂亮的公主,拥有对所有认知东西的敏感程度,她的敏锐的知觉让我欣赏,她的处事不惊让我敬佩,她的美丽善良又让我喜欢.所致当老师布置这个作业之时,我毫无疑问的选择了阅读>.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就这样,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导引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与此同时,苏菲不断接到了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迹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苏菲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迹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因为时间太短暂,我花了几个晚上就把这本书看完了,内容太多了,结果什么也没发现,记住的也很少.印象非常深刻的倒是作者的构思.书的开始几章,不觉得有什么异常,但越往下读,越觉得诡异,仿佛作者也有预料不到的结尾似的;尤其是那个哲学宴会,真是个悲惨的结局,也真是个奇怪的想法.这奇怪的是苏菲和艾伯特竟然渐渐察觉到了少校和席德的存在,而这种察觉又是通过少校的笔写出来的,这种角色的反抗,一边是虚幻的,因为它和角色一样,存在于少校的内心;一边又是真实的,因为它是苏菲和艾伯特的真实情感,脱离了少校的控制,最终获得了成功.被创照者的安排下逃出了创造出的世界,同时也逃出了创造者的安排,这个小小的扭结,使人有一种糊涂的感觉,真实其实就是虚幻,二者无法分开.小说原本是虚幻的,就必须用心去承认小说里所谓的现实世界,唯有这样去读才能把自己融入道小说中,体会书中任务的喜怒哀乐,激起共鸣,最大显得地去体会作者地原创动机.可是当我把小说中的世界当成是真实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竟然搞出了原来的世界也是虚幻的现实.在那一刻,冲击在心间的感觉竟是昨天已成虚幻,一切事情在我脑海中好像都变得千奇百怪,一个又一个的版本在脑海中浮现,到底那个版本是真?这好似看美国的恐怖片,总会给人惊耸的感觉.刹那间,我不知道自己是谁,谁又该是我,最可怕的是连自己是否存在都需要证明呢…….

苏菲的世界固然是一篇哲学的发展史,但哲学与科学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与人类文明的足迹点滴相印.与其说是在看一篇哲学史,倒不如说人类文明的通史纵会眼底.在浩瀚的历史文明的发展史中,每一个我不过是道星光.一点水滴.那段深夜里在教堂以小时卫单位计算历史进程的对白再明白不过.它反衬着个人生命的短暂,无不倍觉珍惜与伤感.”我思故我在”!?可我茫然要问,我存在吗?不过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个特定的空间的相对存在罢了.试问多年以后,一切都归于湮灭之中,我会存在?渺小的我会存在过,或曾经存在过?

以前看小说总是去追求文藻的美丽,去追寻美丽感人的故事情节,可这本书看过以后,我却不为书中的人物评头论足,不为作者独具匠心而连连赞叹,而是只有恐惧.我不知道别人读完此书后是什么样的感觉,这是我真实而荒谬的心灵体验.”马克思是最伟大的哲学家”我觉得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过份,纵观此书的各个哲学伟人,各个哲学流派,马克思无疑是最伟大的.书中并未对他们进行任何的评价,这是值得学习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贡献,他在这个领域,他在那个领域,这些本来就不能相提并论的.谁能说,他们的思想不是受时代和环境的限制?谁能说,他们那一个不是用尽了心智和头脑.苛求古人是愚蠢的,更是不道德的,没有古人的失败与缪误,又何来今天的成功与真理,这些都是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苏菲的世界》,即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唤醒了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掩卷思索,真实的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的去看这个世界了,不要总是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这个世界什么东西的产生都有它的根源,都有他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的心去探索,去发掘.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篇3

独自漫步在秋天这如诗如画的雨季,不由得放慢了脚步,静心去感受大自然的神奇,去倾听万物的悄声细语,去抚摸那些姗姗来迟的小精灵。

这时,她轻轻的叩开了我心灵的窗户……--题记

地上的落叶被风卷起,妖媚的舞者,然后飘落、飘落,悄无声息。犹如迷途的羔羊,惆怅的望着天空,期盼着它帮我照回归途的路。

不经意间,发现路边一支红色的纸鹤,懒散的走过去拾起来,看到了翅膀上几行清秀的小字:“我会在河边的树下等你,亲爱的朋友。”会是谁呢?怀着好奇心,漫步走向河边。

在不知不觉中来到河边,手中不停着摆弄着那只纸鹤。忽然间抬头,看见河边的树下站着一位妇女,带着一顶白色的帽子,身着黑色的套裙,显得很庄重。她不时地朝我这边看,也许是在等人。大概是心中的那份无聊在作怪吧,我竟向她走去。

闲聊之中得知,她在等一位少女,和我年龄相仿。突然间,她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盯着我手中的纸鹤。

“您,很喜欢它吆?”我问道。而她却所问非所答,问道:“是你捡到的么?你就是那个住在铁道边的女孩?”

“是的,夫人。”

“那就对了,对了,太好了!”她高兴地说。原来,那个一直让她等的人是我。

“我是简·爱,是我约你来的,这些日子看你精神状态不是很好,想和你聊聊。”

她的话开启了我,这些日子闷在家里,整日郁郁寡欢,不愿与朋友们接触,好长的时间都没有笑了。说真的,因为这我和她聊得很开心,交谈中,她向我讲述了她那段痛苦的经历:

“离开盖茨黑德府后,只有十岁的我,独自一人坐马车走了五十多英里路来到了一个小镇上,由瑞德夫人的一位客人-------一个修道院的领事人-------布洛克赫斯特先生,领我去了学校。在那一夜,我困乏的连梦也没有做,随后便开始上课。我高兴的想象着没有约翰·瑞德欺负和乔治娜·瑞德白眼的那种幸福的日子。天意弄人,我意想不到的事却发生了。

布洛克赫斯特先生,也就是那个带我到学校来的人,在一天来到学校。那天我们正在上必修课,由于粗心我将手中的石板滑落在地上,结果立即引的所有目光转向了我。我知道这下子完了,我一边俯身去拾那破成两半的石板,一边鼓起勇气,准备迎接最坏的事。它终于到来了……

他发现了我,让人把离他不远的长凳拿来,然后站在上面大声说道:“教师们,孩子们,你们都看见这位姑娘了吧!她外貌和你们一样,没有一点残疾表明她是一个特殊人物,谁会想到魔鬼已经在她身上找到了代理人。因此,我要警告你们,一定要小心提防她,避免学她的样。还要避免和她呆在一起,不让她参加你们的游戏,不让她和你们说话。”

说完,他轻松地走了。这是下课铃也响了,大家也都到食堂吃饭去了。我走到角落,在一阵无法抵挡的悲痛下,我颓然扑倒在地。我哭了,曾经梦想的第一,这下绝对是不可能的了。我当时巴望着自己死掉算了,可是后来海伦·彭斯,也就是我的朋友开导了我,她说,我们每个人都会犯错,而他们不过是帮我们改正。他们批评我们,骂我们,只是因为我们做得不好。只要我们不断地改正错误,不断地做得更好,总有一天他们会喜欢我们的。我们帮助他人,他们会快乐,我们也快乐。”

说着她的眼睛湿润了,但她马上回过头对我说:“人往往会迷失方向,只要马上醒悟就很好,希望你能好好想一想。”她走了,慢慢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是呀,没有大海的雄壮,可以有小溪的幽雅;没有高山的险峻,可以有平原的富饶;没有原野的芬芳,可以有小草的碧绿……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篇4

印象中,我应该没有读过一本社会学的专著,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能主动地去品味社会学这门熟悉又陌生的学问。自然,无穷的好奇心与有限的既有知识催生强烈的新鲜感。而这一切新鲜感,就是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带给我的第一感官。

初识《乡土中国》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就像我刚才所说,因为以前从未涉猎过社会学这一领域,当然就不会在自发状态下突然来阅读这方面专著的激情与灵感。不过,我想很多事情都是因果联系的。天意安排我在此时偶然遇到这本书,真如邂逅一般,只怕这是萍水相逢,恨不得铭刻永久。于是,这篇文章就呼之欲出。

言归正传。作者在序言中就明确本书想要回答的问题,即“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以此为基础,本书从乡土社会的结构、意识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作者眼中传统的中国乡土社会。在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时代,能够有这样一本专门解析乡土社会的著作出现,也着实体现作者的高瞻远瞩。

乡土社会说到底,一切的文化思维、行为方式等的产生,都离不开几千年赋予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这种与土地千年的朝夕相伴为独特的乡土风貌的产生提供土壤。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正是由于千余年这种束缚在土地上的生产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导致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诸多乡土社会的元素,均与这“熟悉”二字相关。

比如作者提到文字下乡的问题,由此联想到乡土社会是否是运用文字的良好土壤。作者眼中,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空间上具有孤立性,面对面的交谈显然胜于以文字为载体的沟通,又传统的生产方式经验即作者所谓的“记忆力”是不必通过文字作为传递载体的,因此,文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生存土壤的,这也导致为什么乡土社会有如此之多的“文盲”。因为熟悉的社会导致文字的相对多余,所以孕育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法律条文等自然不可能凭空产生。

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乡土社会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秩序呢?这就是“礼”。也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孕育伦理观念的产生,即“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自然,传统的流动性小的乡土社会更有其生存空间。而依靠传统经验的传授,一个人完全可以解决乡土生活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也是由于长期以来稳定性造成的。所以,人生经验往往掌握在年长的人手中,年轻人不必去面对新情况,只需要听从教化,就能解决人生问题。由此,形成乡土社会独特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差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靠亲疏远近来分别,所以这种社会关系始终都是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并未形成一种凌驾于团体至上的关系与观念,也就无法催生高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作者诙谐道,也许中国人最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四个字的感觉。同时,这关系也决定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因为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非流动性,促进家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在家族中,血缘的亲疏催生差序格局,也形成整个乡土社会的家族伦理体系。而在此时,地缘不过是血缘关系的投影。

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特点,限于时间和笔者个人总结能力有限,不一一叙述。总而言之,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带来的独特的经济方式。

其实写到这里,我想作者在本书中并不仅仅是想回答他在序言当中想要回答的问题,更多的是希望通过对乡土社会的深度剖析,让人们更加解乡土社会,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当然,也有优点。不过,就当时而言,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作者也常常把中国的乡土社会与孕育现代文明的西方社会做比较,也足见作者实际上是想通过这样一种阐释,反思我们的乡土社会状况,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与合适的土壤。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篇5

沈从文被誉为现代中国的“风俗画家”,它的小说以恬静冲淡的风格,小品散文的笔调,诗词曲令的意境,描绘出湘西边城的美丽风光,反映了“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于人性的人生形式”,刻画出众多性格鲜明,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其代表作《边城》,充分体现了他的小说艺术的主要特点。

有人说,《边城》是一支湘西山村生活的牧歌,是一曲真挚、热烈的爱情的赞歌,是一首用小说形式写成的无韵之诗,绘就的无彩之画。因此,欣赏《边城》,需要有一种独特的眼光,如果仅拿它当一般的小说,就不能领略个中真趣。我觉得此话确实不假。

边城,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不为功利所染的淳朴风土人情,文中的人物也是不功利的,老船夫与过渡人经常有所争持。一个不能接受所给的钱,一个却非把钱送给老人不可。这在很多人眼里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事,足以感觉到边城风俗的淳朴。作者通过一些生活的细节,在貌似不经意中,刻画出湘西人民的敦厚纯朴的品性,反映了乡村原始人性的美好境界,抒写了作者重造民族品德的理想。

但是文中也表现了重利轻义的外来文化,透露出沈先生的担忧。边城中最具“势利”性的,就是那间碾坊,而碾坊的主人出场,就是金钱相伴,她描述了夫人十分自然地从身上摸出一铜子,塞到翠翠手中。边城式的乡土气息,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到底往何处去?沈先生无法作出令自己满意的回答,其实这样的疑惑正是和变动的社会体制有关,社会体制的变化具有其规律,我们能做的只有尽自己所能让这个社会更加美好。

在文中人物的描写面方可以看出文中的形象描写深受中国传统艺术写意手法的熏陶,如翠翠的形象充满了东方式女子的秀丽美感。让人为之心动。“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

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可是翠翠的美丽并没能避免她那哀婉而凄美的爱情故事,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同时爱上了翠翠,大老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为翠翠的婚事担忧,最后去世。最后的最后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等着傩送回来。

关于翠翠爱情的悲剧,实在是一件必然发生的事。小说通过种种“误会”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展现人物的心灵世界,透露出一缕令人心酸的淡淡的悲哀。老船夫的许多活动都是围绕孙女儿能有一个好归宿展开的。但他又害怕翠翠会重蹈母亲的悲剧,所以,他去探天保的口风,征求翠翠对天保兄弟的看法,给翠翠讲她母亲的故事,唱那晚听来的歌,也因此他没有把天保兄弟的选择直接告诉翠翠,只是提醒翠翠注意夜晚的歌声。然而他的努力并没有让翠翠理解,也没有成就翠翠与傩送的爱情,反而导致一些误会。

从表面看,他是一个快乐、豪爽而略带幽默感的老人,但透过他的言行,我们却能感觉到老人心中的那种爱的矛盾和无奈的孤独。这样的误会让翠翠一直蒙在鼓里,直到老船夫的去世。听到其他人说到了老船夫死前的一切,翠翠因此明白了祖父活时所不提到的许多事。二老的唱歌,顺顺大儿子的死,顺顺父子对于祖父的冷淡,中寨人用碾坊作陪嫁妆奁诱惑傩送二老,二老既记忆着哥哥的死亡,且因得不到翠翠理会,又被家中逼着接受那座碾坊,意思还在渡船,因此赌气下行,祖父的死因,又如何与翠翠有关……

凡是翠翠不明白的事,如今可全明白了。翠翠把事弄明白后,哭了一个夜晚。可是事已至此也无法再挽回只能孤独地等着傩送回来。可是这样看来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这样的结局让人心痛且无奈并且充满了诗意的凄凉的美丽。

沈从文自三十年代以来所塑造的湘西世界在《边城》中达到了一种绝尘的美丽,这里的人民保存着淳朴自然真挚善良的人性美和人情美,他们诚实勇敢,重义轻利,守信自约,就像是陶渊明所描绘的世外桃源。这样的美丽永远留在我们心中,美永存!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篇6

西游记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既然是四大名著,那一定有着它不同凡响的东西,读了《西游记》,我发现了它许多的秘密!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师徒五人去西天取经,在途中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一路上,总是因为唐僧太心软,或妖怪有什么厉害的宝贝,唐僧总是难逃“妖”手,哎,谁叫他是金蝉子的转世呢!幸亏有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在,不然唐僧可能连第一难也过不了。而且这本书的人物形象刻画得很好,心慈手软,固执己见的唐僧;神通广大,桀骜不驯的孙悟空;好吃懒做,头脑简单的猪八戒;身强力壮,成熟稳重的沙和尚;尽心尽力,忠心耿耿的白龙马。一个个都好像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的心理描写也很出众:比如在一集里,孙悟空让猪八戒去巡山,因为猪八戒懒惰,所以就偷偷睡觉去了,但还不忘记想着要怎样编一个谎言才好让唐僧相信,让我皱紧眉头,又让我笑个不停。还有一点,里面的故事情节也很有趣:我们知道,一个家庭中,都是女人生孩子,但在西游记中师徒四人路过女儿国,唐僧和猪八戒因为不小心喝了子母河的水,因为水有魔力,喝了可以让人生孩子,所以唐僧和猪八戒都肚子疼得厉害,可有趣了!

西游记中的人物每个都各有自己的特点,而且都是缺一不可的,就算是猪八戒,也是有优点的,接下来我就为大家好好分析一下各个人物吧!

唐僧:又名唐三藏,玄奘,而且他还是金蝉子的转世。唐僧之所以要来西天取经,是奉唐太宗之命去西天取得真经,带回来为东土百姓造福的。在途中,因为是出家人,他先解救了孙悟空,又相继点化了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于是这四个徒弟,一路上都尽力保送唐僧,只是有时唐僧总是黑白颠倒,不分是非,明明是妖怪孙悟空都说了还不相信,总是说要“慈悲为怀”,真是太固执了!

孙悟空:又名孙行者,徒弟中的大师兄。人们都经常说:“你干嘛呀,猴急猴急的。”孙悟空本身就是猴子,自然也是毛毛躁躁的,从来不想后果,特别容易冲动;但四个徒弟里,武功也属他最厉害,七十二变,火眼金睛,钢筋铁骨,本领高强着呢;不过,虽说有点毛毛躁躁,但一般猴子还带个特点——鬼点子特多,还是与众不同的鬼点子:比如在女儿国,因为女儿国没男人,所以女王见唐僧来了就一定要他做皇帝,还好孙悟空鬼点子多,让唐僧假装同意,并说让徒弟去取真经,换好通关文碟,最后借机找个理由出去,自己用定身法定住他们,就可以脱身了。你说他的鬼点子是不是很有趣?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呆子,徒弟中的二师兄。在西游记中,我最不喜欢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事都帮倒忙。但猪八戒也有好的一面,比如对师傅很忠诚,而且很憨,也很可爱,有点小孩的味道。但在三打白骨精这一回里,白骨精因为变了样,迷惑唐僧,但后来孙悟空发现并打了她一棒,但妖怪逃走了,只留下尸体,让师傅不开心,可猪八戒还添油加醋,说是孙悟空自己变的,这样一共三次。看完三次,我真恨不得冲进书里,骂猪八戒一顿,想必你也有同感吧!

沙和尚:又名沙僧,沙悟净,徒弟中的三师兄。他是徒弟中最稳重的了,所以他经常在许多事件中充当“和事佬”的角色。沙和尚也是最能吃苦的人,西天取经一路上那么多时间,那么多行李,都归他一人挑,而且任劳任怨,按照我们的说法就是“优秀干部”。总之,我心目中沙和尚的代名词有这么几个:沉稳,忠诚,和事佬,任劳任怨。

白龙马:虽说白龙马也是一个徒弟,但他好像早被我们忽视了,我们潜意识里他就是一匹坐骑,而不是唐僧的徒弟,但确实,他在西游记里出现得很少,但还是在仅有的一次出场中表现得很好:那一次正好“白骨精风波”后孙悟空回花果山去了,结果唐僧又正巧遇见一个很厉害的妖怪,因为没了孙悟空,沙僧、白龙马和猪八戒去救师傅,连沙僧和白龙马也被捉了。那一次白龙马也使出了全力,虽然只有一次,但我也看出了白龙马的忠诚和那种意志,都看得出他在无声地向大家说明:我也是唐僧的徒弟!

看了西游记,我深刻感受到了四大名著的不同凡响,以及人物的心态,作家的思想,并能让人为书中的人物焦急,伤心,喜悦,打抱不平。

好书,让人回味无穷,让人读上千千万万遍也不会觉得腻烦!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篇7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当我费力的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飘读后感1500字读后感篇8

个人认为这是一本很让人感动的小说,值得一看。

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和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