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2-26 14:37:30     阅读:

旗委办、政府办:

按照2019年度工作开展进度及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9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全力保障建设用地

1.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截止10月供应土地55宗159.6公顷,土地出让金收益9638万元;

做好项目用地报件工作。上报城市分批次项目8个53.31公顷、单独选址项目6个270.07公顷,重点保障了电力、公路以及阿盟重点矿山企业项目的用地。

2.积极做好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截止10月出具预审批复7个、初审19个、审查1个。

3.启动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工作,认定闲置土地5宗8.1216公顷。

(二)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了旗县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成三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按“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的要求,做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中的实施、备案、核实等监督管理工作;

开展了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耕地质量定级工作和2019年阿左旗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的询价与公示,并确定技术单位;

完成土地整理项目及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的归档移交工作。

(三)大力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

1.完成本年度调查工作任务。调查数据通过国家内业核查,勾绘调查图斑140666个,调查举证4049个。国家核查反馈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图斑11325个,初始调查数据库已汇交上报。下一步,按国家要求开展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工作,汇交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

2.完成草源资源外业调查监测工作,共完成了16样地植被采样和数据汇交。

(四)全力做好地质勘查与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1.完成2018年度探矿权信息公示和15宗地质勘查项目年度开工备案工作。

2.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阶段性验收退还保证金报批工作,上报盟局六批共55家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阶段性验收退还保证金资料并进行了公示。

3.做好重点矿区69家矿山企业环境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57家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任务与分期验收,剩余12家矿山企业于年底前全部验收完毕。

4.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申报和评估验收工作,邀请第三方评估单位对2019年5家绿色矿山企业中的4家绿色矿山企业通过了评估验收。

5.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及排查工作。

6.对2019年退出或注销采矿权人进行闭坑治理和验收工作。

(五)加强矿产资源有序管理

1.完成2018年度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和矿山开发利用及矿产资源统计基础库审核汇交工作

2.完成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工作,公示111个,公示率100%。

3.按程序为矿山企业办理砂、石、粘土采矿权登记、变更、延续工作,截止10月为矿山企业办理采矿权延续7宗,新立采矿权2宗,变更2宗,注销9宗;

完成明长城沿线2家(鑫磊源、蒙雪)整合主体矿山采矿权登记发证工作。

4.报旗政府批准拟在巴彦浩特镇等苏木镇设置29宗建筑用砂采矿权、4宗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现已报盟自然资源局申请设置,待盟自然资源局的批准情况具体设置采矿权登记工作。

5.全面完成阿左旗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登记入库工作及成果接收。

6.将巴彦诺尔公地区16家花岗岩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发现的矿山矿体划定不合理、标高设置和实际矿山标高不符等原因造成开发过程中资源成材率过低、废料堆放造成的环境压力等一系列问题,上报盟局提出意见建议办理矿体调整登记,现待盟局批准后帮助企业提交相关材料。

(六)不断强化执法监察工作

1.认真开展2018年度土地卫片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下发监测图斑169个134宗地,其中:违法用地21宗地,已立案16宗地(已结案12宗,未结案4宗),暂未立案5宗地;

下发矿产卫片监测图斑41个,其中立案查处2个违法图斑现已结案。

2.做好日常自然资源违法线索核实、制止和查处工作。截止目前开展动态巡查工作569次,核实各类自然资源违法线索50件,其中立案查处20件,收缴罚没款146.17134万元;

按照职能职责移交阿左旗农牧区执法局核实违法线索23件。

3.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重点排查宗别立地区的11家正在施工治理的煤炭企业和巴润别立地区沿线进行矿业权整合的企业及诺尔公地区花岗岩矿区部分通过验收开工生产企业。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检查,对我旗6家油气勘探企业进行排查,不存在爆炸物的使用。

4.开展“信用内蒙古双公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对6家(名)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公示。

5.按程序做好12336电话举报工作。盟自然资源局转办的12336违法举报案件12件已全部进行情况反馈。

(七)做好法制国土宣传工作

1.做好自然资源法制宣传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要求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在“3.19”矿产资源法宣传日、“4.22”世界地球日等宣传日在人员聚集场所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制作悬挂宣传横幅150余幅、散发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发放法律法规书籍3000余册。

2.对自然资源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双公示”。截止目前公示行政许可事项99项、行政处罚事项8项。

3.加大稳控措施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截止目前受理信访事项7件已全部办结。

(八)深化不动产登记放管服工作

1.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不断强化窗口运行建设及档案管理,做好与各部门信息共享工作。截止目前发放不动产权利证书4386本、不动产权利证明2572本、首次登记证明单2323份,完成不动产登记19769件,电话咨询答复1020余起,上门服务群众11次,协助法院查询、查封信息500余份,协助各部门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4664条。

2.夯实权籍数据基础。在去年完成数据整合的基础上,完成日常落宗1760宗,完成数据整合4785条;外业核查103宗地。

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对巴彦浩特地区26个小区共9751户(116.37万平方米)梳理出七大类不能办证的问题,经过各部门的协调解决,截至目前,已有6个小区达到办证条件,现共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2382户。其中:塞外城府住宅小区已办理622户;

路和苑住宅小区已办理294户;

凯龙名都住宅小区已办理424户;

水木年华住宅小区三期已办理324户;

西关景苑住宅小区已办理160户;

金域华府住宅小区已办理558户。

(九)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1.做好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工作。按照规范化流程,召开旗规划委员会4次审议项目114项,上报盟规委会审议项目50项。

2.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截止目前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5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件;

涉及用地面积约103.57万㎡,建筑面积11.57万㎡。

3.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完成建设项目放验线审批17项,建筑面积24.26万㎡;

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30件,建筑面积190.3万㎡;

共收缴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363万元。

(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行业乱象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排查出的乱象问题,我局制定了《阿左旗自然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工作方案》,建立了乱象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分类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安排专人跟踪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共排查涉乱问题154件,已整改完成76件,未完成78件。乱象问题主要集中在不动产登记、地质环境治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规划利用、执法监察、耕地保护、城乡规划管理7个方面。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1.全力向上争取指标。围绕全旗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加大与自然资源厅、盟局的对接联系,争取用地指标。

2.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对照旗委、政府重点项目安排,全面梳理用地情况,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严格执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倒排计划任务,确保执行到位。

3.将闲置土地清查及处置做到常态化,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二)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攻坚工作。

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完成国家核查图斑整改、耕地分等定级专项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工作,完成成果整体汇总、数据分析、成果上报工作。

(三)坚守耕地红线和质量底线。

1.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

2.完成年度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和更新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1.继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申报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和《阿拉善盟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确立的总体目标,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美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2020年继续完成阿左旗矿山企业的绿色矿山建设和申报工作,完成好绿色矿山的宣传工作。

2.继续加大力度,积极申请协调盟自然资源局、旗委政府按照置换或补偿退出的方式做好东阿拉善自然保护区内探矿权的补偿工作。

3.做好地质勘查项目年度开工备案及监督管理工作,并通知相关自然资源所所做好日常监督和管理。

4.进一步加强汛期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做好巴彦浩特营盘山景观公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争取申报巴彦浩特营盘山景观公园地质灾害防止治理项目为自治区重点项目。

5.加大力度,积极协调各部门配合好中石油华北油田吉泰分公司在阿左旗境内的油气勘查工作。

6.继续监督各采矿权企业完成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7.对2020年退出或注销的采矿权企业进行闭坑治理监管和验收工作。

(五)大力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1.做好矿山动态检测和储量管理以及矿山企业“三率”指标的考核工作。

2.按照阿左旗政府关于《阿拉善左旗花岗岩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和《阿左旗花岗岩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开展诺尔公花岗岩矿矿山开采监督管理工作。

3.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随机抽查实地核查工作。

4.推进拟设置采矿权规划调整方案和三合一报告编制工作。

5.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和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异地设置工作。

(六)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1.扎实做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继续加强用地、用矿的监督管理,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加强与农村牧区执法局和城市执法局的工作联系,通过信息互通,有效的发现、制止和消除违法行为。

3.扎实开展2018年度卫片和2019年季度卫片查处、整改工作。

4.加强巡查力度和频率,将违法行为及早及小的消灭;

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违法案件的查处速度,为违法案件的违法行为的最终消除预留工作时间。

5.做好自然资源法制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推

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

(七)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

1.全力实现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的“互联网+”工作模式,对接相关部门借助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网上工作模式。

2.完善服务举措,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在银行网点全覆盖。

3.全力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应发尽发,并通过自治区验收。

4.完成10个苏木镇的权籍修补测数据入库工作,并确保成果达到汇交标准,投入使用。

5.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端。按照“全国百佳窗口”的建设要求,拟在巴彦浩特镇东城区延伸建设一处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实现“同城同办、提升服务能力”。同时为下一步农村牧区办理不动产登记奠定基础,对具备条件的地区扩展延伸服务端,力争再扩展2-3个延伸服务端。

6.做好草原承包经营权数据等相关资料移交工作及确权工作。

(八)依法依规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1.做好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工作。

2.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3.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

4.做好阿左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数据库平台建设,完善阿左旗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完成《阿拉善左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报告》。

(九)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并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