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教师评价中的问题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2-01 06:08:3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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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高校教师评价是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评价的方法很难保证公正性与科学性。在明确高校教师评价内涵,综述高校教师评价类型基础上,针对中国高校教师评价机制、主体、标准与方法中的问题,应以胜任力理论、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为支撑,从科研评价分类化、组织层级扁平化、评价主体多元化、素质测评社会化四方面入手,使我国高校教师评价走向成熟。
  关键词: 中国高校; 教师评价; 人力资源
  中图分类号: G472.3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5.04.026
  在当今国际化的背景下,经济飞速发展,以经济和科技为实力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的人力资源竞争也日趋加剧。高校是集聚、培养人才的社会组织,肩负重要的历史责任。在这种国际和国内环境下,国内高校为了缩小与世界著名大学的差距,纷纷追求国内排名、世界排名等,使得高校教师在校内、校外的竞争压力下,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不断调整适应现存的高校教师评价制度与体系。这种高校教师评价是否有利于整个学校乃至整个教育行业的长远发展值得商榷与思考。
  一、高校教师评价及其类型
  高校教师评价是指在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指导下,基于高校发展的目标,运用科学、合理、有效的方式与方法,对教师的素质、工作行为以及工作绩效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教师潜在的价值做出预估,为学校制定教师培训、开发计划及教师长期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学校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组织战略发展提供指导的过程。
  高校教师评价在国内起步较晚,我国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进行。1979年11月,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教师职责及考核的暂行规定》,对高等学校的教师考核发布了指导性意见。1981年教育部出台《关于试行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使教师工作量成为评价教师工作业绩的主要内容。1986年教育部出台《关于高等学校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意见》,使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向聘任制改革方向转变。到1988年,教育部按年度下达的教授、副教授名额严格限制与大量中老年教师的晋升职称意愿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教育部于1991年颁布了《关于高等学校继续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国家人事部也出台了关于加快年轻学术带头人培养的若干文件,其中的破格提拔政策使一批青年教师很快晋升为副教授和教授。[1]
  目前关于高校教师评价的类型划分,大概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发展性评价论
  我国的高校教师评价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才开始进行,评价体系的发展大致分三个阶段:从改革开放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合格评价阶段; 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进入职务评审导向阶段——体现择优评价;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进入分配导向阶段——强化择优评估。[2] 大多数学者主要倡导以发展性评价为主,有学者指出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与现行的奖惩性教师评价制度是两种目的截然不同的评价制度,并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视角指出了奖惩性教师评价制度弊端,结合其在伦敦大学的研究结果以及实地考察的第一手资料,说明了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的产生过程、前期调查研究、试点研究工作、基本原理、操作步骤、推广与实施的实例。[3] 也有学者从高校教师评价概述、高校教师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奖惩性教师评价和发展性教师评价、构建科学的多元化的教师评价体系四个方面总结了国外与国内高校教师评价的作用、历程、内容、种类、方法、问题等等。
  总之,国内高校教师评价起步相对较晚,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一直跟随国外高校发展的步伐,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并根据国内高校的实际情况与经验不断建构与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合格评价阶段、职务评审导向的择优评价阶段到90年代中期至今分配导向的强化择优评估阶段。从最初的单一定性评价模式、定量评价模式,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模式,再到如今提出的构建科学的多元化的教师评价模式,国内高校也是在不断探索更加科学、有效、合理的评价方式中前进。
  (二)科学性评价论
  在国外,与教师评价相关的教育评价研究作为一门学科始于20世纪初期,代表人物与事件有:1904年美国教育心理学家桑代克发表了《心理与社会测量导论》,为教育领域的测量理论奠定了坚实基础;1905年法国比纳和西蒙首创了智力量表。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教育家泰勒在1934-1942年进行的著名的教育评价的“八年研究”,不仅对美国学校教育的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引起了教育理论界的思考,在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目标制定、课程设计和评价过程之间密切的联系,首次理论化、系统化地提出了教育评价的方法,孕育发展了教育评价这个新兴的领域,并最终于1949年由芝加哥大学正式出版了被誉为现代课程领域最有影响的理论构架著作《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到20世纪中期进入了教育评价发展阶段,这个时期出现了诸多的教育评价模式,如科隆巴赫的过程评价、斯克里芬的形成性评价、斯塔弗尔比姆的决策中心模式等。[4]
  美国教师评价的特点有:在教师评价的组织实施方面已形成制度和标准。从各州到各级各类学校都建立了评价组织机构。在教师评价方面更多强调形成性评价。从趋势看,评价的结果主要用于提出改进教学建议,促进教师的提高和发展。在教师评价方法和手段方面,注重科学性和多样性。既有等级评定和观察法,又有定量的教师测验法和学生成绩测验法。既有专门人员的评价又重视同事和学生的评价和教师自身的参与。[5] 到1990年,教师评价制度已成为美国各州对各个校区的一项法律规定。
  英国的教师评价制度从最初的奖惩性教师评价到发展性教师评价又到目前的绩效管理(Performance Management或称薪金与绩效挂钩[Performance Related Pay])教师评价制度。